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12篇

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12篇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全国第一部权力清单制度立法出台  作者:暂无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2015年第7期  编者按  权力清单制度是一项覆盖各级政府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12篇,供大家参考。

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12篇

篇一: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全国第一部权力清单制度立法出台

  作者:暂无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2015年第7期

  编者按

  权力清单制度是一项覆盖各级政府和所有部门的系统性工程,公布权力清单只是这项工程的第一个环节。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一部规范、制约、监督政府权力设定和运行的省级政府规章,对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全国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方面的第一部立法。《办法》对我区各级政府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运行,都做了全方位的规范和监督。首先,各级政府必须制作和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其次,政府行使的权力必须是权力清单上的权力。第三,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来行使权力。任何一个老百姓对上述三方面的问题有疑问或意见,都可以向政府提出建议或投诉、举报。政府有义务在60天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和举报人。

  《办法》在论证起草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创新。

  在适用范围上:《办法》第三条规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对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运行进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这表明,该《办法》不仅适用于对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的监管,也适用于对全区市、县、乡级行政权力的监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一直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区、各部门都有各自的理解和把握。国务院审改办也提出:“国务院暂不出统一规范,但各省除制定好省本级的权力清单外,还要对市、县推进权力清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根据上述实践需要和中央精神,《办法》对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制定了若干标准和规范,如权力的分类、清单的制作和监管的主体等,一并体现在《办法》中,对全区各级政府权力的设定和运行均有指导、规范、约束和监督作用。

  在监管主体上:《办法》第四条规定:“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管理工作由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分级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执行。”由于行政权力是所有国家权力中最活跃、最具有扩张性的一种,它的执行主体又多种多样,有政府的组成部门,有政府的直属机构,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这些执法主体都较为强势,除了各级人民政府外,无人能承担起对它们进行有效监管的职责。因而,《办法》规定行政权力的监督管理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同时,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运行又是一个十分复杂、非常专业的法律问题,一般的政府部门难以对其进行准确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处置,因此《办法》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执行具体的技术性工作,拿出专业性意见后报政府决定实施。

  在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管上:我区立法者在起草《办法》过程中不断论证,认为仅仅是规范权力清单还不能达到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的目的,因为行政权力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并不在设定,而在于运行和实施。因此,他们用了近一半的篇幅,从多方面强化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如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资格问题,行使行政权力发生争议的解决机制,行使行政权力的回避制度,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建议权、举报权、投诉权等。通过上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管设计,达到有效制约权力的目的。(内蒙古法制办供稿)

  (责任编辑/麦力斯)

  相关链接

  所谓“权力清单”,就是要把各级政府和各个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以列表清单的形式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共权力都应在公开之列,不应存在任何“暗区”甚至“盲区”。这是我国推动政务公开、加强依法行政、强化群众监督、从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扎紧权力的“笼子”,给权力套上监督的“紧箍咒”,实现对权力监管的制度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篇二: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党史讲座:党史讲座:从一大到十七大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0年夏至1921年春,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也在建党骨干中开始酝酿。7月23日晚,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正式开幕。陈独秀和李大钊因公务在身未出席会议,而在代表们心目中他们仍是党的主要创始人和领袖。7月24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各地代表报告本地区党团组织的状况和工作进程,并交流了经验体会。7月30日晚,一大举行第六次会议,原定议题是通过党的纲领和决议,选举中央机构。会议刚开始几分钟,法租界巡捕房密探突然闯入,这次会被迫中断。当时在场的李达夫人王会悟提出:不如到我的家乡嘉兴南湖开会,离上海很近,又易于隐蔽。大家都赞成,觉得这个安排很妥当。李汉俊、陈公博也因经历一场虚惊,都未去嘉兴。这是一个阴天,下起了蒙蒙细雨,游人渐渐离去,秀丽的南湖显得格外清静优雅。11时许,一大会议在缓缓划行的画舫上开始了。南湖会议继续着上海30日未能进行的议题,先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这份15条约700字的简短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奋斗目标、基本政策、提出了发展党员、建立地方和中央机构等组织制度,兼有党纲和党章的内容,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最后,一大选举中央领导机构,代表们认为目前党员人数少、地方组织尚不健全,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先建立三人组成的中央局,并选举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党的第一个中央机关由此产生。会议在齐呼“第三国际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声中闭幕。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犹如一轮红日在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这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2名(有一名代表姓名不详),代表全国195名党员。鉴于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遭到法国巡捕破坏的教训,“二大”采取了较为严格的保密措施。每次会议都要更换地址。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邓中夏、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另选出三名候补执行委员。陈独秀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蔡和森、张国焘分别负责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大会根据世界革命形势和中国政治经济状况,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大会宣言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是党的最终奋斗目标,是党的最高纲领。为了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大会提出在目前历史条件下的最低纲领,这就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中共二大正确地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的深远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东山恤孤院31号(现恤孤院路3号)召开。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与国民党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问题。这些文件的中心思想是,党在现阶段“应该以国民革命运动为中心工作”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采取党内合作的形式,同国民党建立联合战线,以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国民革命的重要任务。

  党的三大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孙中山先生对国民党进行了改组,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召开了国共合作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建立,全国掀起了声势浩大、轰轰烈烈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群众运动,胜利地举行了北伐战争,促进了中国革命的高涨。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出席大会的有陈独秀、蔡和森、瞿秋白、谭平山、周恩来、彭述之、张太雷、陈潭秋、李维汉、李立三、王荷波、项英、向警予等20人,代表着全国994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参加了大会。陈独秀代表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党的四大最重要的贡献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工农联盟问题。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全国形成了三个政权,即原来的北洋军阀政府,上海、南京的蒋介石反革命政权和武汉国民政府。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尖锐激烈的斗争,需要中国共产党对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并采取果断行动,才能挽救革命。党的五大就是在这种非常状态下召开的。全体党员期望这次大会能正确判断当前局势,回答大家最为关注的如何从危急中挽救革命的问题。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党的五大虽然批评了陈独秀的错误,但对无产阶级如何争取领导权,如何领导农民进行土地革命,如何对待武汉国民政府和国民党,特别是如何建立党的革命武装等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都未能作出切实可行的回答,因此,难以承担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挽救大革命的重任。而真正结束中央所犯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制定正确的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方针,是在3个月后的八七会议上完成的。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8年3月,共产国际来电同意中共六大在苏联境内召开。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近郊兹维尼果罗德镇“银色别墅”秘密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42人,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代表为84人。它集中解决了当时困扰党的两大问题:一是在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问题上,指出现阶段的中国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引起中国革命的基本矛盾一个也没有解决,现阶段的中国革命依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主义革命。二是在革命形势和党的任务问题上,明确了革命处于低潮,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党的中心工作不是千方百计地组织暴动,而是做艰苦的群众工作,积蓄力量。这两个重要问题的解决,基本上统一了全党思想,对克服党内存在的“左”倾情绪,实现工作的转变,起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在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的前夜,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4月23日,在延安杨家岭中央大礼堂,七大开幕式的主席台上,悬挂着毛泽东和朱德的巨幅画像,鲜艳的党旗挂在两边。会场后面的墙上,挂着“同心同德”四个大字。两侧墙上张贴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等标语,靠墙边插着24面红旗,象征着中国共产党24年奋斗的历程。插红旗的“V”字形木座是革命胜利的标志。在主席台的正上方,悬挂着一条引人注目的横幅:“在毛泽东的旗帜下胜利前进!”在庄严的《国际歌》声中,大会秘书长任弼时宣布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毛泽东致《两个中国之命运》的开幕词。他说:在中国人民面前摆着两条道路,光明的路和黑暗的路;有两种中国之命运,光明的中国之命运和黑暗的中国之命运。我们的任务不是别的,就是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团结全国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我们党领导之下,为着打败日本侵略者,建设一个光明的新中国,建设一个独立的、自由的、民主的、统一的、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我们应当用全力去争取光明的前途和光明的命运。毛泽东向大会提交了《论联合政府》的书面政治报告,并就报告中的一些问题以及其他问题作了长篇口头

  报告。朱德作《论解放区战场》的军事报告和关于讨论军事问题的结论,刘少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和关于讨论组织问题的结论,周恩来作《论统一战线》的重要讲话。大会充分发扬民主,对重要报告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尤其对毛泽东的政治报告,先后讨论修改达9次之多。七大的一个重大历史功绩是确定了党的政治路线,即“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这条政治路线阐明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是打败日本侵略者,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阐明了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就要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阐明了加强党的领导是革命取得胜利的关键。毛泽东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努力,没有中国共产党人做中国人民的中流砥柱,中国的独立和解放是不可能的,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也是不可能的。”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领导机构。其中,中央委员44人,中央候补委员33人。随后召开的七届一中全会,选举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陈云、康生、高岗、彭真、董必武、林伯渠、张闻天、彭德怀为中央政治局委员;选举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中央书记处书记;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主席。选举任弼时为中央秘书长,李富春为副秘书长。这是一个具有很高威信的、能够团结全党的坚强的领导集体。他在闭幕词中向全党发出了鼓舞人心的号召:“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毛泽东的这篇闭幕词,会后经整理修改后,以《愚公移山》为题,收入《毛泽东选集》第3卷,成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经典之作。七大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极其重要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代表大会。它总结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20多年曲折发展的历史经验,制定了正确的路线、纲领和策略,克服了党内的错误思想,使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对于中国民主革命的发展规律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从而使全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达到了空前的团结。这次大会作为“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而载入史册。党的七大另一个重大历史性贡献是将毛泽东思想写在了党的旗帜上,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刘少奇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深入论述了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在中国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对毛泽东思想作了较为全面、系统和科学的概括,揭示了毛泽东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本质特征,使全党对毛泽东思想有了比较完整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同志是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创立者,党的许多卓越领导人对它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毛泽东的科学著作是它的集中概括。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政协礼堂召开。党的七大以后,中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到1956年上半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从此在中国建立起来。与此同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许多重要指标已有确实把握提前完成。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思想原则,从思想上、理论上为八大的召开作了重要的准备。八大预备会议指出八大召开的目的和宗旨是:总结七大以来的经验,团结全党,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号召全党要继承优良传统,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官僚主义。大会完全肯定了党中央从“七大”以来的路线是正确的,同时正确地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阶级关系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确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向社会主义建设。大会提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八大制定的党的路线是正确的,提出的许多新的方针和设想是富于创造精神的。当然,由于实践的时间还

  很短,理论上和思想上还不可能很成熟,许多新的观念和方针还不可能牢固地确立并取得深刻的共识。许多新的设想还没有付诸实施,或者没有充分付诸实施,很快又发生反复。但是,八大对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毕竟取得了初步成果,历史证明这些成果对于党的事业的发展有长远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69年4月1日─24日在北京举行。由于当时各地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无法正常进行代表的选举,多数代表由革命委员会同各造反组织的头头协商决定或上级指定,以致很多品质恶劣的帮派骨干、打砸抢分子,林彪、江青一伙的爪牙,成了九大代表。有的人是在确定为九大代表之后,才赶办入党手续,或在赴京列车上突击入党的。相当多的原八届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处在被审查或监禁中,未能作为代表出席九大。党的八大到九大的十三年间,党内“左”倾思想不断滋长,阶级斗争扩大化日益严重。毛泽东的个人专断逐步损害了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崇拜现象逐步发展。党中央未能及时纠正这些错误。林彪、江青一伙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了这些错误,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党的九大是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第三个年头召开的。当时,全国党的各级组织全部处于瘫痪状态,绝大多数党员还没有恢复党的组织生活,相当多的八届中央委员仍处于被审查、被监禁的状况。尽管按照八大党章已经大大超过五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规定,但从当时党内、国内各方面条件来看,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条件是极其不成熟的。1969年3月9日─27日,九大预备会在北京召开。毛泽东在预备会上提出九大的任务是总结经验,落实政策,准备打仗。它成为九大的指导思想。九大正式会议上,毛泽东主持了开幕式,并致开幕词。林彪代表中共中央作了政治报告。报告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核心,全面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是对马列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一个伟大的新贡献;把党的全部历史说成是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即所谓“毛主席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路线,同党内右的和‘左’的机会主义路线斗争的历史”,虚构了以刘少奇为头子的“资产阶级司令部”,肯定了强加给刘少奇的种种罪名;对中国社会的形势以及党的政治状况作了错误的估计,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所谓“斗、批、改”的新任务。报告对战争到来的可能性作了紧迫和夸大的估计,过分强调要准备打仗。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和党章修正草案。九大通过的新党章,错误地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林彪“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写进了总纲;对毛泽东思想作了歪曲的阐述;砍掉了原党章中党员权利一节,取消了党员的预备期,取消了中央书记处,取消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等机构。九大自始至终被强烈的个人崇拜和“左”倾狂热气氛所笼罩。它加强了林彪、江青等人在党中央的地位,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更加合法化。实践证明,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在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以后,周恩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全国各方面形势有了好转的情况下召开的。会上宣布,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央政治局决定王洪文到中央工作,并同华国锋、吴德一起列席政治局会议。毛泽东同志主持了大会。周恩来代表中央作的政治报告是由张春桥、姚文元等主持起草的。该报告没有正确地分析林彪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必要的教训,反而肯定“九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都是正确的”,号召全党“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坚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还把“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过七八年又来一次”认定为“客观规律”,预言“党内两条路线斗争将长期存在”,把批判林彪的“极右实质”列为首要任务等,这就全面肯定和继承了“九大”的错误,使“左”倾思潮延续下去。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这次大会,是在揭批江青集团进一步深入,各方面工作得以恢复和整顿,广大群众渴望对“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进行全面清理、拨乱反正的情况下召开的。华国锋代表中央向大会作了政治报告,主要内容是:第一,总结了同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批判了他们炮制的“老干部是‘民主派’‘民主派’就是走资派”的反动公式,揭发了他们篡党夺权、策动反革命武装叛,乱的阴谋,宣告“文化大革命”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而结束。第二,继续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认为“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结束,决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束,决不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结束”因。此,今后依然要以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为纲。第三,重申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期党的根本任务。为此,报告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8项主要任务,要求党中央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在本年内初见成效,3年内大见成效。邓小平为大会致闭幕词,强调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泽东主席为党树立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全党、全军、全国努力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艰苦努力,中国共产党已经在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的艰巨任务,并且在各条战线的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拨乱反正的重大胜利,实现了历史性的转折。为了总结过去6年的历史性胜利,进一步肃清十年内乱所遗留的消极后果,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确定继续前进的正确道路、战略步骤和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邓小平主持了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他高度地评价了这次大会的历史地位,认为这次大会将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最重要的一次会议,他还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正式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命题。胡耀邦代表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报告。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党成功地实现了具有重大历史性意义的伟大转变。它开始把中国带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的政治轨道,并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永远载入史册。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赵紫阳向大会作了《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这次大会的中心任务是加快和深化改革。改革开放是振兴中国的唯一出路,是人心所向,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报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指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如下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并且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客观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的任务是,逐步摆脱贫穷、落后,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工业国;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根据这个理论,报告明确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条基本路线,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改。它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继续、丰富和

  发展,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精辟的理论阐释。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参加这次大会的代表代表全国5100万党员。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了我国南方,就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发表了重要谈话,把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江泽民同志代表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十四大作出了三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决策:第一,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决策和战略部署。十四大指出,我国经济能不能加快发展,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第二,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第三,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这是十四大最突出的特点和最重要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应到代表代表了全党5800多万党员。这次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是在世纪之交,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保证全党继承邓小平同志遗志,坚定不移地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正确路线胜利前进的大会。江泽民同志代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阐述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指出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当代中国,只有邓小平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中央建议十五大在党章中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表明中央领导集体和全党把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的决心和信念,也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识和心愿。他强调,这次大会的灵魂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总结了我国改革和建设的新经验,把邓小平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确定为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党和十五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跨世纪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应到代表代表了全党6600多万党员。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江泽民同志代表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这是十六大的历史性贡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我们要牢牢把握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

  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奋勇前进。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围绕这个目标对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对于凝聚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我们党在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

  十七大报告的十八个新亮点

  亮点之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亮点之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鲜明地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十七大报告的最大亮点。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坚定地回答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这一事关全局的根本问题,它不仅为十七大确立了主基调,而且为中国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亮点之二: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亮点之二: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专家认为,十七大报告鲜明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作了全面系统阐述,这是对我们党29年来理论创新成果的总结和升华,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新境界,标志着我们党在思想理论上更加成熟。亮点之三:改革开放”亮点之三:对“改革开放”作出新的高度评价十七大报告鲜明提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十七大报告用如此厚重的笔墨,对改革开放作出如此高度的评价,实际上是在通过实践来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对于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决定性作用。“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改革开放被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亮点之四:全面系统阐述“科学发展观”亮点之四:全面系统阐述“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亮点之五:经济发展贯穿两条“红线”亮点之五:经济发展贯穿两条“红线”十七大报告第五部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总的来说贯穿了“两条红线”:一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主要强调“统筹兼顾”;二是“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强调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篇三: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第一议题参加人员范围

  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会议通知各科室: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兹定于3月23日开展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会。二、参会人员:管理处全体人员。三、会议时间:2021年3月23日。四、会议地点:三楼会议室。党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党支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带领水库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会议围绕“为什么要学党史、党史怎么学、如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个方面展开,深刻领会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学习党史的重要意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史学习正当其时,以党内学习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普及党史

  知识等学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人心。此次专题研究党史学习教育是该局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先手棋,也是常态化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缩影。

  党支部将全面推行“第一议题”制度,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等作为“第一议题”。通过坚持自学、集中领学,调研活动、交流研讨、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把学习内容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和改进学习方法,将所学所感落实到工作上,推进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双融合、双促进。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作出专门部署,制定具体方案,着力抓好落实。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进一步丰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内涵,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下一步,我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作为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淬炼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制订学习计划,努力提高学习效果,为党建建设注入不竭精神源泉和强大组织活力。

  

  

篇四: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中高层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

  (六)研究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

  组会议议事规则

  调配事项;

  第一章总则

  (七)研究按有关规定应由州政府组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委、人大、政府和州委的决策部署,保证

  第三章议题确定及时间安排

  州政府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章程》、《"州

  第五条州政府组会议议题由组书记直接提出或组各成员建议提出,

  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由组书记确定。议题确定后以一定方式报州委审定。

  第二条会议按照精简高效、严谨细致、充分准备、有序组织、保证

  第六条州政府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

  质量的原则进行。

  的副秘书长牵头组织。

  第二章会议组成及议事范围

  第四章会议要求

  第三条会议由州政府组成员组成,由组书记或组书记委托组副书记

  第七条州政府组讨论决定问题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

  召集和主持。根据有关事项涉及范围,可安排州长助理、副秘书长及相

  2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现决策民主化。

  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第八条会议在研究讨论议题时,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对议题

  第四条会议的主要任务:

  涉及事项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提出;会议由主持人集中讨论

  (一)学习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和部署落实上级委、人意见后,形成决议。

  大、政府和州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决定、决议及上级领导

  第九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并以应到

  的重要讲话等;

  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与议题有关的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

  (二)制定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重大决定的具体措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涉及会议议题的部门、单位XX县区(市)政府

  施;

  由主要负责人列席,因故不能列席的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批准后可

  (三)讨论报请州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由分管议题涉及工作的副职代为列席。

  (四)讨论和决定州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州政府班子建设、

  第十条对的任免和奖惩以及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政府系统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十一条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对集体

  (五)研究决定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

  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

  须无条件服从集体的决定,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第十二条凡以州政府组名义上报州委的请示、报告由组书记签发。第十三条如需发会议纪要,由州政府秘书处负责起草,报组书记签发,州政府秘书处负责督促检查和反馈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第十四条与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第十五条会议办理人员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度会议材料、记录、纪要等集中整理归档。

  

  

篇五: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党委(扩大)会、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纪委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办公会议等会议,负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命;是公司职工及党政组织行使权力的重要程序。组织、召开好上述会议,才能使公司决策体系更加有效发挥功能。

  第二条为使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经营,使各种会议召开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实行民主集中制,使决策具有及时性、正确性、有效性,依据《企业法》、《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若干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本规则,加强协调合作,努力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

  第二章会议准备

  第五条办公会议预案制度能够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是使决策体系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年度工作会议)、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由工会提议,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由工会牵头,成立会议筹备组,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议题,大会按议题召开会议。

  第七条党委(扩大)会议、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会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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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三向公司领导询问下周预召开的会议,包括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会议时间;

  (二)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四将综合议题报送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审定后议题,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形成书面预案及会议准备有关文件(草案)资料分交各与会领导(人事任免事项除外);

  (四)与会领导对预案所列议题充分酝酿、沟通,写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可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负责收集整理。

  (五)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制定会议程序及形成相关议题资料提交会议主持人.

  第八条纪委会议等专项会议由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自行筹备,总经理工作部配合。

  第九条会议时间一经确定,与会领导无故不得缺席,特殊原因需事先请示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条会议议题及程序一经确定,除极特殊事件外,任何人不得在召开会议期间另设议题及变更程序。需增设议题或变更程序必须征得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一条特殊事项可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由公司党政领导动议,经党委书记或总经理同意召开;紧急事项可临时通知召开。

  第十二条不予在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一)公司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及关联公司能够自行解决或互相协调解决的问题.(二)基层党组织能够解决的问题。(三)各分管经理在各自管理范畴内,能够通过行使职权或与涉及其它部门的主管经理个别协商能够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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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与会议议题和程序安排无关的议题.(五)与会议主要任务内容无关的其它问题。(六)党委书记或总经理认为不应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

  第三章会议程序

  第十三条会议程序(一)由会议通知部门主任核定通知与会领导是否到齐,会议出席人员应不少于应到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列席人员除外)。(二)由会议主持人宣讲会议议题和会议程序.(三)按议题先后,由党委委员、总师、副书记(纪委书记)、(管理)副总经理、(生产)副经理结合个人书面意见或建议,阐述补充性个人观点。(四)由党委书记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做总结性决定或由总经理结合与会人员意见做总结性决定。(五)会议通知部门主任或主持人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及整理会议有关材料形成会议纪要、上报等工作。

  第四章会议贯彻

  第十四条会议决议传达:会议决议由总经理工作部主办或与有关部门协办形成党委、行政文件或纪要下发。

  第十五条会议贯彻方式:按照会议决议内容,可通过周工作例会及相关会议形式贯彻和部署;或由分管领导及时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贯彻和部署,研究制定出相应计划、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报党委书记、总经理和总经理工作部。

  第十六条会议贯彻责任: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实行领导和部门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会议决议贯彻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按照承办事项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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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负责。第十七条会议贯彻时限:会议决议贯彻要具有时效性,超过

  规定计划要求时限未能及时完成的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需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下步计划和措施,报送总经理工作部和公司办公考评领导小组.

  第十八条会议贯彻检查:会议决议布置的具体计划应及时纳入公司职能部门季、月工作计划,并由公司办公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决议落实过程中检查、协调由分管领导负责。公司相关部门在周工作例会上汇报有关决定及上周工作例会布置工作落实情况.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会议决议督办:督办是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的重要职责,是保证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按时准确落实的重要手段.

  (一)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根据会议贯彻计划、责任部门、责任人,定期、不定期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除采取电话督查和信函督查等常规督查方式外。对于决策实施和工作部署落实中涉及全局或难以落实的问题,采取跟踪督查、实地督查、联合督查、协助督查等方式进行督查落实。

  (二)承办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反馈,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反馈落实情况.

  (三)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督查事项随时掌握情况,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完成差的,甚至顶着不办、敷衍搪塞等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章主要会议规则

  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条会议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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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为全体职工代表及部分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及上级领导等。

  第三条会议每年一次,一般与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合开。第四条会议的主要任务(一)听取并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及重要的规章制度,并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三)民主评议公司党政领导干部,对工作成绩卓越的干部提出奖励的建议,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提出罢免的建议,或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处理。(四)签订集体合同及年度经营责任合同。(五)审议通过公司效益分配以及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等重大预案。第五条会议由公司工会组织,总经理工作部协助做好组织工作和会务安排。

  第二节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第一条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为职工代表组长、公司党政负责人、议案说明人(必要时可扩大到工会委员、工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分工会主席)。第三条会议召开时间:不定期召开.第四条会议的主要任务(一)解决临时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审查的某些重要问题。协商处理决定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如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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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分配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对干部的奖惩和任免建议。

  (二)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第三节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

  第一条会议由总经理或其委托党委书记主持。第二条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由总经理提出列席会议人员名单,一般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法律顾问、总调度长、副总及会议相关部门领导。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一)传达和贯彻上级领导机关重要文件、指示和决定。(二)讨论通过呈报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请示及报告.(三)研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战略实施计划。(四)审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及工作总结。(五)研究公司年经营计划及过程中重大指标调整。(六)审议公司财务状况及总会计师工作报告。(七)审查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报告,批准会议召开。(八)研究审议公司对外重大投资.(九)听取审计部门对主要审计项目的汇报和审计工作报告。(十)审议中、高级人才培养计划、科技工作计划。(十一)研究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项目部设置及结构调整方案。(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章程。(十三)讨论研究公司所属部门、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呈报公司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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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研究决定中级以上行政管理人员招聘方案及聘用、解聘事项。

  (十五)决定公司施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安全生产及重大安全隐患及重大事故处理。

  (十六)研究审定公司各单位经营责任合同。(十七)审定公司财务预算及资产经营指标。(十八)重大经济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十九)超过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添置、处理及机械大修理年度计划.(二十)劳动用工重大事项。(二十一)研究、规划多种产业经营工作.(二十二)研究总经理认为应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四节党委(扩大)会议第一条由党委书记或其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第二条党委会议出席人员为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扩大会议由党委书记提出列席会议人员名单,一般包括政治工作部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纪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及行政有关领导。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负责记录。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一)学习和研究贯彻中共中央重大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党组、省电力公司党组重大工作部署。(二)决定公司基层党组织设置、党务干部任免和奖惩.(三)研究部署公司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四)审批党员、预备党员及研究党务方面工作。(五)审议公司纪委工作(案件)报告及党员、干部处分意见。(六)研究党代会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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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审议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八)布置和听取对干部、后备干部考核意见。(九)确定和调整公司两级后备干部。(十)审议党委下发的有关文件。(十一)听取思想政治研究会及宣传、工会、团委的工作汇报。(十二)听取行政方面的有关报告,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十三)党委书记根据上级要求和委员意见提议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五节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第一,会议根据内容由党委书记或总经理主持。研究党务干部人选由党委书记主持,研究确定公司行政干部由总经理主持。其它研究事项可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协商决定。第二,会议出席人员为党委书记、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党委成员;扩大会议列席人员范围按照党委扩大会议和经理办公扩大会议范围,具体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第三,会议主要任务(一)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二)公司中级管理人员任免。(三)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四)公司筹备职代会事宜。(五)企务公开工作.(六)凝聚力工程事宜。(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八)党委(扩大)会议、经理办公(扩大)会议主要任务中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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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党委书记、总经理商定需提交会议的重大事宜。第六节副经理(三总师)专题办公会议

  第一,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三总师)主持。第二,出席人员、记录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三,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协调安排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准备。第四,会议由主持人指定参加会议相关单位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字,报送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部.第五,会议主要任务(一)部署和落实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具体措施、方案。(二)研究和部署检查各专业(项)工作,协调基层单位和公司部门之间的工作。(三)研究需上报公司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的主要议案、公司各项制度的草案.(四)审议研究批准公司所属部门、基层单位、专业公司上报的较重要的请示报告.(五)50万以下固定资产的添置。(六)在各项目部主持召开的公司现场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实施中的各项有关问题。(七)审议批准一般管理人员的招聘方案及决定聘用、解聘.(八)研究批准技术工人、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九)研究重大项目的招标战略和报价。(十)研究副经理(三总师)认为应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七节纪委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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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第二条会议出席人员为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指定。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一)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及中纪委、省纪委、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纪委工作会议精神。(二)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工作计划。(三)分析公司廉政建设形势,部署安排和总结阶段性工作。(四)商议制定纪检监察方面的各项监督管理办法及控制措施.(五)审查各级干部廉政档案执行情况.(六)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行修改、检查、考核与评定。(七)设定执法监察、效能监察项目,并进行检查、控制。(八)听取审议纪委委员及执法监察员的工作报告。(九)制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及勤政廉政建设的方案及措施。(十)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和调整.(十一)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十二)总结公司及基层党政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经验,并及时推广。(十三)研究纪委书记认为应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六章会议附则

  第二十条总经理领导公司全面工作,对省电力公司负责;党委书记领导公司党务方面工作,对省电力公司党组负责。纪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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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副总经理按照各自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按照各自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对党委书记负责。副职受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工作,代表公司进行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副职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应及时向总经理或党委书记请示、报告。

  第二十二条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下简称“三总师”)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和副总经理在分管业务范围内交办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公司职能部门有关的业务工作.经总经理授权,可代表公司进行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行政正职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对分管本部门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并直接接受、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接受完成其它副总经理委托的工作,协助、配合“三总师”完成有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会议列席人员按议题阶段性参加会议.第二十五条会议参加人员必须严肃纪律,严守机密,不得违反原则泄露会议内部讨论情况和尚未正式公布的议定事项,如违反则追究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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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投资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按照“三一”事项必须由决策人员集体做出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投资公司。第三条“三一”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第四条对“三一”事项进行决策,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集体决策原则。凡属“三一”事项,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二)科学决策原则。坚持务实高效,重视决策前的咨询、论证和调研工作,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三)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四)依法决策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三一”事项的主要范围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董事会、党组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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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外捐赠、赞助;(三)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决策主体及权限第九条公司“三一”事项决策主体为公司董事会、党委会议。第十条董事会参与决策人员的范围是全体董事,党委参与决策人员的范围是全部党委成员。第十一条董事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三一”事项包括:(一)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八款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二)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第十二条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三一”事项包括:(一)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七款,第三款第3项;(二)本办法第六条(除第一款外)规定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和有关决策;(三)需要党委讨论和研究的其他重要问题。第十三条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以外,其余所有须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均由总经理办公会拟定方案,报董事会决策。第十四条公司授权下列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有关“三一”事项。(一)招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大宗物资、重大设备和重要服务采购的安排,以及公司集中招标的评标结果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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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决定授权范围内的“三一”事项。

  第四章决策的基本程序第一节确定议题

  第十五条董事会审议的议题,应在总经理办公会拟订方案后,由公司办公室在召开董事会的通知中列出。党委会审议的议题,应由职能部门提出,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党委书记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

  第十六条党委成员或非党委成员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的决策建议,经党委书记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党委书记提出的决策建议直接进入决策程序。

  第十七条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议题的提出不得临时动议。

  第二节调研论证第十八条决策所需文件、材料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准备。第十九条“三一”事项提交会议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形成专题报告。(一)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事先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二)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听取公司纪委意见;(三)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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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酝酿准备第二十条会议召开的时间、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第二十一条会议研究决定前,会议主持人应采取多种形式与其他参与决策人员沟通协商。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第四节召开会议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一”事项做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替代会议讨论决定。第二十三条所有应参与决策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能够出席会议,决策会议方可召开。第二十四条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决策主体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董事会、党委会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第五节讨论决策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主持又确有必要召开的,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第二十六条会议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并发表意见,为决策提供参考。按照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可邀请监事会人员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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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对会议决策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七条参与决策人员就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分

  别发表赞同、反对或建议缓议的明确意见,会议主持人应当最后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参与决策人员可以书面表达意见。参与决策人员与决策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第二十八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议题按照半数以上应参与决策人员的一致意见形成决策结论,由会议主持人最后宣布。

  第二十九条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讨论决定。研究重要人事任免时,应逐人讨论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应当推迟做出决定。

  第六节形成纪要第三十条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发。第三十一条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决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及其意见和主要理由、讨论和表决过程、决策结论等内容,应完整、详细记录,并由参加会议的决策人员签字确认。第三十二条与议题相关的考察调研报告、咨询论证资料、意见收集资料、审批会签文件、会议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都要按照档案管理和保密要求完整保存。

  第七节执行决策第三十三条决策做出后,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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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

  

篇七: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党委(扩大)会、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纪委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办公会议等会议,负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命;是公司职工及党政组织行使权力的重要程序。组织、召开好上述会议,才能使公司决策体系更加有效发挥功能。

  第二条为使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经营,使各种会议召开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实行民主集中制,使决策具有及时性、正确性、有效性,依据《企业法》、《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若干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本规则,加强协调合作,努力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

  第二章会议准备

  第五条办公会议预案制度能够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是使决策体系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年度工作会议)、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由工会提议,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由工会牵头,成立会议筹备组,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议题,大会按议题召开会议。

  第七条党委(扩大)会议、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会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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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三向公司领导询问下周预召开的会议,包括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会议时间;

  (二)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四将综合议题报送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审定后议题,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形成书面预案及会议准备有关文件(草案)资料分交各与会领导(人事任免事项除外);

  (四)与会领导对预案所列议题充分酝酿、沟通,写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可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负责收集整理。

  (五)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制定会议程序及形成相关议题资料提交会议主持人.

  第八条纪委会议等专项会议由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自行筹备,总经理工作部配合。

  第九条会议时间一经确定,与会领导无故不得缺席,特殊原因需事先请示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条会议议题及程序一经确定,除极特殊事件外,任何人不得在召开会议期间另设议题及变更程序.需增设议题或变更程序必须征得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一条特殊事项可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由公司党政领导动议,经党委书记或总经理同意召开;紧急事项可临时通知召开。

  第十二条不予在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一)公司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及关联公司能够自行解决或互相协调解决的问题。(二)基层党组织能够解决的问题。(三)各分管经理在各自管理范畴内,能够通过行使职权或与涉及其它部门的主管经理个别协商能够解决的问题.(四)与会议议题和程序安排无关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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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与会议主要任务内容无关的其它问题.(六)党委书记或总经理认为不应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

  第三章会议程序

  第十三条会议程序(一)由会议通知部门主任核定通知与会领导是否到齐,会议出席人员应不少于应到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列席人员除外)。(二)由会议主持人宣讲会议议题和会议程序.(三)按议题先后,由党委委员、总师、副书记(纪委书记)、(管理)副总经理、(生产)副经理结合个人书面意见或建议,阐述补充性个人观点。(四)由党委书记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做总结性决定或由总经理结合与会人员意见做总结性决定.(五)会议通知部门主任或主持人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及整理会议有关材料形成会议纪要、上报等工作。

  第四章会议贯彻

  第十四条会议决议传达:会议决议由总经理工作部主办或与有关部门协办形成党委、行政文件或纪要下发。

  第十五条会议贯彻方式:按照会议决议内容,可通过周工作例会及相关会议形式贯彻和部署;或由分管领导及时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贯彻和部署,研究制定出相应计划、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报党委书记、总经理和总经理工作部.

  第十六条会议贯彻责任: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实行领导和部门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会议决议贯彻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按照承办事项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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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会议贯彻时限:会议决议贯彻要具有时效性,超过规定计划要求时限未能及时完成的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需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下步计划和措施,报送总经理工作部和公司办公考评领导小组。

  第十八条会议贯彻检查:会议决议布置的具体计划应及时纳入公司职能部门季、月工作计划,并由公司办公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决议落实过程中检查、协调由分管领导负责。公司相关部门在周工作例会上汇报有关决定及上周工作例会布置工作落实情况。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会议决议督办:督办是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的重要职责,是保证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按时准确落实的重要手段。

  (一)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根据会议贯彻计划、责任部门、责任人,定期、不定期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除采取电话督查和信函督查等常规督查方式外.对于决策实施和工作部署落实中涉及全局或难以落实的问题,采取跟踪督查、实地督查、联合督查、协助督查等方式进行督查落实。

  (二)承办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反馈,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反馈落实情况.

  (三)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督查事项随时掌握情况,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完成差的,甚至顶着不办、敷衍搪塞等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章主要会议规则

  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条会议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为全体职工代表及部分特邀代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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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代表及上级领导等.第三条会议每年一次,一般与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合开。第四条会议的主要任务(一)听取并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工

  作报告,对公司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及重要的规章制度,并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

  (三)民主评议公司党政领导干部,对工作成绩卓越的干部提出奖励的建议,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提出罢免的建议,或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处理。

  (四)签订集体合同及年度经营责任合同.(五)审议通过公司效益分配以及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等重大预案.第五条会议由公司工会组织,总经理工作部协助做好组织工作和会务安排。

  第二节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第一条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为职工代表组长、公司党政负责人、议案说明人(必要时可扩大到工会委员、工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分工会主席)。第三条会议召开时间:不定期召开。第四条会议的主要任务(一)解决临时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审查的某些重要问题.协商处理决定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如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分配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方案、劳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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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措施、对干部的奖惩和任免建议。(二)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第三节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第一条会议由总经理或其委托党委书记主持。第二条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

  师;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由总经理提出列席会议人员名单,一般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法律顾问、总调度长、副总及会议相关部门领导.

  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一)传达和贯彻上级领导机关重要文件、指示和决定。(二)讨论通过呈报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请示及报告.(三)研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战略实施计划。(四)审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及工作总结。(五)研究公司年经营计划及过程中重大指标调整。(六)审议公司财务状况及总会计师工作报告。(七)审查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报告,批准会议召开.(八)研究审议公司对外重大投资。(九)听取审计部门对主要审计项目的汇报和审计工作报告。(十)审议中、高级人才培养计划、科技工作计划。(十一)研究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项目部设置及结构调整方案。(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章程.(十三)讨论研究公司所属部门、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呈报公司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十四)研究决定中级以上行政管理人员招聘方案及聘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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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事项.(十五)决定公司施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安全生产及

  重大安全隐患及重大事故处理。(十六)研究审定公司各单位经营责任合同。(十七)审定公司财务预算及资产经营指标。(十八)重大经济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十九)超过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添置、处理及机械大修

  理年度计划。(二十)劳动用工重大事项。(二十一)研究、规划多种产业经营工作.(二十二)研究总经理认为应研究的其他问题。第四节党委(扩大)会议第一条由党委书记或其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第二条党委会议出席人员为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

  委员;扩大会议由党委书记提出列席会议人员名单,一般包括政治工作部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纪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及行政有关领导。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负责记录.

  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一)学习和研究贯彻中共中央重大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党组、省电力公司党组重大工作部署。(二)决定公司基层党组织设置、党务干部任免和奖惩。(三)研究部署公司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四)审批党员、预备党员及研究党务方面工作。(五)审议公司纪委工作(案件)报告及党员、干部处分意见。(六)研究党代会筹备工作.(七)审议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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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布置和听取对干部、后备干部考核意见。(九)确定和调整公司两级后备干部.(十)审议党委下发的有关文件。(十一)听取思想政治研究会及宣传、工会、团委的工作汇报。(十二)听取行政方面的有关报告,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十三)党委书记根据上级要求和委员意见提议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五节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第一,会议根据内容由党委书记或总经理主持。研究党务干部人选由党委书记主持,研究确定公司行政干部由总经理主持.其它研究事项可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协商决定。第二,会议出席人员为党委书记、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党委成员;扩大会议列席人员范围按照党委扩大会议和经理办公扩大会议范围,具体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第三,会议主要任务(一)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二)公司中级管理人员任免。(三)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四)公司筹备职代会事宜。(五)企务公开工作.(六)凝聚力工程事宜.(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八)党委(扩大)会议、经理办公(扩大)会议主要任务中有关内容。(九)党委书记、总经理商定需提交会议的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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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副经理(三总师)专题办公会议第一,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三总师)主持。第二,出席人员、记录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三,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协调安排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准备。第四,会议由主持人指定参加会议相关单位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字,报送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部。第五,会议主要任务(一)部署和落实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具体措施、方案。(二)研究和部署检查各专业(项)工作,协调基层单位和公司部门之间的工作。(三)研究需上报公司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的主要议案、公司各项制度的草案.(四)审议研究批准公司所属部门、基层单位、专业公司上报的较重要的请示报告。(五)50万以下固定资产的添置.(六)在各项目部主持召开的公司现场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实施中的各项有关问题.(七)审议批准一般管理人员的招聘方案及决定聘用、解聘。(八)研究批准技术工人、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九)研究重大项目的招标战略和报价。(十)研究副经理(三总师)认为应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七节纪委会议第一条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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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会议出席人员为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指定。

  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一)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及中纪委、省纪委、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纪委工作会议精神.(二)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工作计划。(三)分析公司廉政建设形势,部署安排和总结阶段性工作。(四)商议制定纪检监察方面的各项监督管理办法及控制措施。(五)审查各级干部廉政档案执行情况。(六)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行修改、检查、考核与评定。(七)设定执法监察、效能监察项目,并进行检查、控制。(八)听取审议纪委委员及执法监察员的工作报告。(九)制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及勤政廉政建设的方案及措施.(十)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和调整.(十一)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十二)总结公司及基层党政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经验,并及时推广.(十三)研究纪委书记认为应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六章会议附则

  第二十条总经理领导公司全面工作,对省电力公司负责;党委书记领导公司党务方面工作,对省电力公司党组负责.纪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

  第二十一条副总经理按照各自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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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经理负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按照各自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对党委书记负责。副职受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工作,代表公司进行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副职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应及时向总经理或党委书记请示、报告.

  第二十二条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下简称“三总师”)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和副总经理在分管业务范围内交办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公司职能部门有关的业务工作.经总经理授权,可代表公司进行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行政正职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对分管本部门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并直接接受、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接受完成其它副总经理委托的工作,协助、配合“三总师"完成有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会议列席人员按议题阶段性参加会议。第二十五条会议参加人员必须严肃纪律,严守机密,不得违反原则泄露会议内部讨论情况和尚未正式公布的议定事项,如违反则追究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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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第一议题”内容

  “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2019年1月28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二讲: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今世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

  一、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获取的难得成就。

  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

  四、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一以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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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项目办公会议事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办公会是指挥部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协调、沟通、决定涉及4号线建设管理重要问题的基本工作制度。为规范指挥部挥长办公会议组织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指挥长办公会议事原则:(一)坚持依法议事;(二)坚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团结协作;(三)坚持高质高效和民主科学决策。第三条指挥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具体召开时间由指挥长确定。第四条指挥长办公会由指挥长主持。第五条指挥长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指挥部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指定人员。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六条须经指挥长办公会讨论审议的事项:(一)研究指挥部基本管理制度;(二)研究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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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研究指挥部各部门重要管理工作;(四)研究指挥部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五)其他需要审议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议题确定第七条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指挥部领导班子应充分交换意见,统一思想。第八条需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主责部门应填写《指挥长办公会议题审批单》(附件)送指挥部领导班子审定,经审定后,确定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第九条各部门需提请指挥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事先须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第十条对于重大决策,应在指挥长办公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提请指挥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四章议事程序第十一条材料准备。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规范化的上会材料。第十二条会议通知。办公室一般应在会前2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资料送达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和必要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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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会议召开。主持人先提出议题,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对议题做简明扼要的汇报,然后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明确意见。会议主持人须在听取其他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并对讨论情况归纳总结,提出初步意见。因故未到会参会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第十五条会议记录。指挥长办公会应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会议决定的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一般综合性会议由各部门提交会议讨论结果,由办公室汇总、编辑后统一印发;专题性会议,由主责部门负责出台会议纪要。

  第十六条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其他领导班子,会后可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其转达会议议事情况及讨论结果。

  第十七条提交指挥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应做好材料准备工作。主报部门负责人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会议审定,汇报要简明扼要。

  第十八条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要在会前协商一致,由主报部门及协办部门负责人会签后上报会议讨论;如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将不同意见如实汇报。

  第十九条会议讨论议题时,先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领导汇报情况,并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或建议,与会者就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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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讨论,发表个人意见并明确表明观点,最后由主持人在会议讨论结果基础上做出结论。

  第二十条凡是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可决定的事项,一般不提交指挥长办公会讨论,但要通报处理结果。

  第五章议事纪律第二十一条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议事中必须讲原则,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问题,违规做出的重大决定视为无效,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二条与会成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对会议的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也应同时提出,必要时以书面形式表明意见。第二十三条指挥长办公会所列议题、个人发言及其它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任何与会人员不得擅自泄漏。如因泄密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第二十四条指挥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贯彻落实。第二十五条与会成员对指挥长办公会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可提请指挥长办公会重议,但在指挥长办公会没有做出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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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指挥长办公会的决定,也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有任何消极情绪。

  第六章督办和落实第二十六条会议纪要经领导班子、参会部门会签后,由指挥长签发。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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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办公会议题审批单

  编号:〔〕号

  一、议题简介

  关于

  的议题

  二、提交会议决定事项

  三、领导意见

  四、附件清单

  备注:1.根据指挥部相关规定,凡提交指挥长办公会的事项,原则上应由分管领导事先召开

  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提出明确意见。2.议题主办部门及相关列席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针对议题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若提供多种方案,应逐一说明各自优劣所在,并提出部门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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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党委(扩大)会、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纪委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办公会议等会议,负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命;是公司职工及党政组织行使权力的重要程序.组织、召开好上述会议,才能使公司决策体系更加有效发挥功能。

  第二条为使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经营,使各种会议召开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实行民主集中制,使决策具有及时性、正确性、有效性,依据《企业法》、《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若干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本规则,加强协调合作,努力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

  第二章会议准备

  第五条办公会议预案制度能够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是使决策体系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年度工作会议)、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由工会提议,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由工会牵头,成立会议筹备组,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议题,大会按议题召开会议。

  第七条党委(扩大)会议、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会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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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三向公司领导询问下周预召开的会议,包括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会议时间;

  (二)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四将综合议题报送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审定后议题,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形成书面预案及会议准备有关文件(草案)资料分交各与会领导(人事任免事项除外);

  (四)与会领导对预案所列议题充分酝酿、沟通,写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可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负责收集整理。

  (五)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制定会议程序及形成相关议题资料提交会议主持人。

  第八条纪委会议等专项会议由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自行筹备,总经理工作部配合。

  第九条会议时间一经确定,与会领导无故不得缺席,特殊原因需事先请示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条会议议题及程序一经确定,除极特殊事件外,任何人不得在召开会议期间另设议题及变更程序。需增设议题或变更程序必须征得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一条特殊事项可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由公司党政领导动议,经党委书记或总经理同意召开;紧急事项可临时通知召开。

  第十二条不予在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一)公司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及关联公司能够自行解决或互相协调解决的问题。(二)基层党组织能够解决的问题.(三)各分管经理在各自管理范畴内,能够通过行使职权或与涉及其它部门的主管经理个别协商能够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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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与会议议题和程序安排无关的议题。(五)与会议主要任务内容无关的其它问题。(六)党委书记或总经理认为不应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

  第三章会议程序

  第十三条会议程序(一)由会议通知部门主任核定通知与会领导是否到齐,会议出席人员应不少于应到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列席人员除外)。(二)由会议主持人宣讲会议议题和会议程序。(三)按议题先后,由党委委员、总师、副书记(纪委书记)、(管理)副总经理、(生产)副经理结合个人书面意见或建议,阐述补充性个人观点。(四)由党委书记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做总结性决定或由总经理结合与会人员意见做总结性决定。(五)会议通知部门主任或主持人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及整理会议有关材料形成会议纪要、上报等工作.

  第四章会议贯彻

  第十四条会议决议传达:会议决议由总经理工作部主办或与有关部门协办形成党委、行政文件或纪要下发。

  第十五条会议贯彻方式:按照会议决议内容,可通过周工作例会及相关会议形式贯彻和部署;或由分管领导及时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贯彻和部署,研究制定出相应计划、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报党委书记、总经理和总经理工作部。

  第十六条会议贯彻责任: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实行领导和部门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会议决议贯彻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按照承办事项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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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负责。第十七条会议贯彻时限:会议决议贯彻要具有时效性,超过

  规定计划要求时限未能及时完成的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需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下步计划和措施,报送总经理工作部和公司办公考评领导小组。

  第十八条会议贯彻检查:会议决议布置的具体计划应及时纳入公司职能部门季、月工作计划,并由公司办公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决议落实过程中检查、协调由分管领导负责。公司相关部门在周工作例会上汇报有关决定及上周工作例会布置工作落实情况。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会议决议督办:督办是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的重要职责,是保证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按时准确落实的重要手段。

  (一)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根据会议贯彻计划、责任部门、责任人,定期、不定期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除采取电话督查和信函督查等常规督查方式外。对于决策实施和工作部署落实中涉及全局或难以落实的问题,采取跟踪督查、实地督查、联合督查、协助督查等方式进行督查落实.

  (二)承办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反馈,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反馈落实情况。

  (三)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督查事项随时掌握情况,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完成差的,甚至顶着不办、敷衍搪塞等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章主要会议规则

  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条会议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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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为全体职工代表及部分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及上级领导等.

  第三条会议每年一次,一般与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合开。第四条会议的主要任务(一)听取并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及重要的规章制度,并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三)民主评议公司党政领导干部,对工作成绩卓越的干部提出奖励的建议,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提出罢免的建议,或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处理。(四)签订集体合同及年度经营责任合同.(五)审议通过公司效益分配以及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等重大预案.第五条会议由公司工会组织,总经理工作部协助做好组织工作和会务安排。

  第二节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第一条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为职工代表组长、公司党政负责人、议案说明人(必要时可扩大到工会委员、工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分工会主席)。第三条会议召开时间:不定期召开。第四条会议的主要任务(一)解决临时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审查的某些重要问题.协商处理决定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如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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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分配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对干部的奖惩和任免建议。

  (二)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第三节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

  第一条会议由总经理或其委托党委书记主持.第二条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由总经理提出列席会议人员名单,一般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法律顾问、总调度长、副总及会议相关部门领导。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一)传达和贯彻上级领导机关重要文件、指示和决定。(二)讨论通过呈报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请示及报告.(三)研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战略实施计划。(四)审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及工作总结。(五)研究公司年经营计划及过程中重大指标调整。(六)审议公司财务状况及总会计师工作报告。(七)审查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报告,批准会议召开。(八)研究审议公司对外重大投资。(九)听取审计部门对主要审计项目的汇报和审计工作报告。(十)审议中、高级人才培养计划、科技工作计划。(十一)研究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项目部设置及结构调整方案.(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章程。(十三)讨论研究公司所属部门、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呈报公司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十四)研究决定中级以上行政管理人员招聘方案及聘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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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事项。(十五)决定公司施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安全生产

  及重大安全隐患及重大事故处理。(十六)研究审定公司各单位经营责任合同.(十七)审定公司财务预算及资产经营指标。(十八)重大经济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十九)超过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添置、处理及机械大修

  理年度计划.(二十)劳动用工重大事项.(二十一)研究、规划多种产业经营工作.(二十二)研究总经理认为应研究的其他问题。第四节党委(扩大)会议第一条由党委书记或其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第二条党委会议出席人员为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

  委员;扩大会议由党委书记提出列席会议人员名单,一般包括政治工作部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纪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及行政有关领导。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负责记录。

  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一)学习和研究贯彻中共中央重大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党组、省电力公司党组重大工作部署。(二)决定公司基层党组织设置、党务干部任免和奖惩。(三)研究部署公司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四)审批党员、预备党员及研究党务方面工作.(五)审议公司纪委工作(案件)报告及党员、干部处分意见。(六)研究党代会筹备工作。(七)审议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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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布置和听取对干部、后备干部考核意见。(九)确定和调整公司两级后备干部。(十)审议党委下发的有关文件。(十一)听取思想政治研究会及宣传、工会、团委的工作汇报。(十二)听取行政方面的有关报告,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十三)党委书记根据上级要求和委员意见提议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五节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第一,会议根据内容由党委书记或总经理主持。研究党务干部人选由党委书记主持,研究确定公司行政干部由总经理主持。其它研究事项可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协商决定。第二,会议出席人员为党委书记、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党委成员;扩大会议列席人员范围按照党委扩大会议和经理办公扩大会议范围,具体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第三,会议主要任务(一)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二)公司中级管理人员任免。(三)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四)公司筹备职代会事宜。(五)企务公开工作.(六)凝聚力工程事宜。(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八)党委(扩大)会议、经理办公(扩大)会议主要任务中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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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党委书记、总经理商定需提交会议的重大事宜。第六节副经理(三总师)专题办公会议

  第一,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三总师)主持。第二,出席人员、记录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三,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协调安排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准备.第四,会议由主持人指定参加会议相关单位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字,报送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部.第五,会议主要任务(一)部署和落实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具体措施、方案.(二)研究和部署检查各专业(项)工作,协调基层单位和公司部门之间的工作。(三)研究需上报公司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的主要议案、公司各项制度的草案。(四)审议研究批准公司所属部门、基层单位、专业公司上报的较重要的请示报告。(五)50万以下固定资产的添置.(六)在各项目部主持召开的公司现场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实施中的各项有关问题。(七)审议批准一般管理人员的招聘方案及决定聘用、解聘.(八)研究批准技术工人、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九)研究重大项目的招标战略和报价。(十)研究副经理(三总师)认为应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七节纪委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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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第二条会议出席人员为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指定。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一)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及中纪委、省纪委、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纪委工作会议精神。(二)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工作计划.(三)分析公司廉政建设形势,部署安排和总结阶段性工作。(四)商议制定纪检监察方面的各项监督管理办法及控制措施。(五)审查各级干部廉政档案执行情况。(六)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行修改、检查、考核与评定.(七)设定执法监察、效能监察项目,并进行检查、控制。(八)听取审议纪委委员及执法监察员的工作报告。(九)制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及勤政廉政建设的方案及措施.(十)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和调整。(十一)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十二)总结公司及基层党政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经验,并及时推广.(十三)研究纪委书记认为应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六章会议附则

  第二十条总经理领导公司全面工作,对省电力公司负责;党委书记领导公司党务方面工作,对省电力公司党组负责.纪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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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副总经理按照各自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按照各自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对党委书记负责.副职受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工作,代表公司进行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副职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应及时向总经理或党委书记请示、报告。

  第二十二条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下简称“三总师”)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和副总经理在分管业务范围内交办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公司职能部门有关的业务工作。经总经理授权,可代表公司进行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行政正职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对分管本部门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并直接接受、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接受完成其它副总经理委托的工作,协助、配合“三总师"完成有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会议列席人员按议题阶段性参加会议。第二十五条会议参加人员必须严肃纪律,严守机密,不得违反原则泄露会议内部讨论情况和尚未正式公布的议定事项,如违反则追究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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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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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第一次会议纪要会议主要内容:本次会议由业主方某某主持。首先由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某某对项目的监理程序及要求提出如下意见:一、施工单位开工后补齐有关工程的资料1、工程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投标预算。2、施工单位要提供项目部成员名单及上岗证。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4、主要工种负责人的姓名、职称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5、填报开工申请报告,首道工序施工及方案。6、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工程质量控制1、原材料进厂必须有合格证书、质保书、检验报告。2、需复试材料必须现场取样、送检。3、不合格的材料必须退场。4、合格的材料要堆放整齐,妥善保管。5、实物质量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规范、规程,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图纸。6、坚持工序检验程序,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必须先自检合格后填报分项工序质量报验单,提前通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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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如有违反监理程序,强行施工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监理部将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停工整改合格后再出具《复工通知单》,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三、进度控制1、报审总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2、严格按进度计划认真组织人员、材料设备从紧安排施工。如因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局部进度滞后,必须采取赶工措施,合理的赶上进度,而不能一拖再拖,无法控制。3、如因业主原因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做好索赔工作及时报审。四、合同管理1、认真熟悉合同条款,积极履行合同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任务,如违反合同规定条款规定,将按合同法执行。五、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项目部要安排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施工人员安全监督与管理,经常性地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格按照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进行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六、协调工作甲乙双方协调工作也是我们监理工作之一,相互之间的协调工作全部以书面形式呈报,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扯皮现象,确保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某某设计研究院某某对施工现场及技术问题进行了解答,提出了施工处理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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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程的具体内容来确定。会议在业主方某某的主持和协调下明确并落实了以下具体事项:根据业主对工程的具体要求来确定。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xx年11月12日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xx年11月12日下午,建设单位主持召开了达川商贸物流园区东西五号支路工程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领导及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等(详签到册)。会议主要是施工阶段参加建设的三方主体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开工准备情况等有关事宜,纪要如下: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2、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职责:现场代表必须熟悉工程情况,负责业主与监理人之间的工作联系,代表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作出工程项目的决定,对本项目负责全面管理,组织协调现场各方关系,负责工地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对现场的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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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解决各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和批复有关资料、报告,定期召开各方联席会议,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代表业主在现场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3、施工单位介绍项目经理部机构的组成及人员分工:二、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按照监理程序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动态控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1、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对选择工程分包单位有认可权。2、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3、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有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权利。4、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有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未得到总监的复工令不得复工。5、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权。6、对工程款支付有审核和签认权。7、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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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介绍本工程开工准备情况:1、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2、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3、开工前的四通一平工作情况。水、电、道路和通讯通已能基本满足开工需要,场地平整全部完成。四、施工单位介绍本工程的开工前期准备情况:1、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毕,待送审。2、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已基本落实到位。3、主要机具设备、主要工程材料已基本落实,按工程需要进场。五、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1、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要求:⑴、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当各分项进度目标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总体进度目标的要求。⑵、每月25日报下月的进度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经审定的月进度计划和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将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⑶、用于工程中的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清单上的规格、型号等要求,同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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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计划、部署,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工作质量,促进施工进度,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施工。

  2、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⑴、建设单位尽快按程序办理好工程建设各项手续,具有施工许可证后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⑵、建设单位尽快完善设计图纸的审图工作,各参建单位使用的施工图纸必须符合经具有相应资质审图机构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同时尽快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工作。⑶、施工单位认真核查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是否与中标备案人员及资格相符,如有不符应有相关的变更手续,同时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⑷、施工单位及时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扬尘治理措施、重大危险源控制等前期资料的编制及报审工作。⑸、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平面设计,要求办公生活区、施工加工场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布置等均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部报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进行核查。⑺、施工单位应加强塔式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项目经理要认真组织好安装、检测、使用、拆卸过程管理,健全管理责任。取得使用许可后才能投入使用,信号司索工、司机必须持证上岗。⑻、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必须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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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才能用于工程上使用或安装。⑼、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的质量报验,

  施工单位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报好相关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进行检查,合格签认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⑽、要求施工单位每周星期五及每月25日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工程周、月报,内容包括:

  ①、工程形象进度;②、人员、机械情况;③、安全文明施工情况;④、下周(月)施工计

  划;⑤、需要业主和监理协调解决的问题;⑥、本周(月)工程进度情况统计表。

  ⑾、施工单位做好前期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封闭(设大门进出)施工围墙的高度应满足相关要求,门口应明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设有门卫。施工场地内道路硬化必须满足相关要求,裸露的堆积土、弃土要进行遮盖等,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⑿、农民工工资必须有保障,工人工资必须建卡。六、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详监理规划)七、工地例会:1、周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1)时间:每周星期五下午15:00时。(2)地点:施工单位项目部会议室(3)参加会议人员: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必要时请项目法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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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单位:驻地监理工程师、必要时请总监理工程师参加。(4)会议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④、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⑥、其他有关事宜。监理整理纪要,第二天发出。2、月例会:(由业主主持召开、也可由监理主持)(1)时间:每月最后一次周例会合并召开。(2)地点:施工单位项目部会议室(3)参加会议人员: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必要时请项目法人参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4)会议主要内容:①、施工方总结本月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工作,检查存在的问题及分析产生的原因,应采取的补救(整改)措施;②、需业主、监理配合(支持)的工作(如:拨款、完善设计、更改存在的工程技术问题、协调事项等);③、业主和监理提出要求,安排工作、下达下月任务。3、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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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工地会议是为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专题问题而召开的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项目各主要参建单位均可向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提出召开专题工地会

  议的动议。会议内容包括。主要议题、与会单位、人员及召开时间。经总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召开专题工地会议的书面通知,与会各方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专题工地会议纪要的形成过程与工地例会相同。

  周例会、月例会、专题工地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质监站、设计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xx年十一月十二日第一次筹备会会议纪要会议时间:xx年12月9日14:0017:00会议地点:南山区loft会议记录:蒋春燕参会人员:何文瑞曾晖李忠荣张靓马步前金浪戴凯蒋春燕尹红艳李腾代涛议程:第一项:参会人员自我介绍,会议签到;第二项:每人就心目中的咖啡馆自由发言,探讨咖啡馆主题;第三项:筹备委员会职责第四项:分工,分组,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第五项:讨论管理制度内容;第六项。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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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内容:本次会议在金浪的主持下,大家就咖啡馆主题;筹备委员会职责;分工、分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起草等内容做了积极而深入地探讨,同时,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主要围绕调研选址、推广、管理制度的起草等开展。具体的会议内容如下:1.参会人员自我介绍,会议签到首先参会人员进行了自我介绍,所从事行业及所在的区域。2.个人发言及咖啡馆主题:何文瑞(阿瑞)、曾晖及尹红艳(悠客)等认为以家的主题更加适合咖啡馆的定位,有家一样的温馨与舒适,同时又承载着大家的梦想。之后大家也以旅行为主题展开了描述,以选址的地点来确定主题等等话题。李腾(火腾)、代涛(孤独灵魂)及蒋春燕赞同在充分考虑营利的前提下,以多种主题发展,不局限于咖啡馆的模式或单一的主题。经过各方积极发言及探讨、最终确定两个主要概念家和旅行,最后为了更方便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大家同意,决定暂定以家为主题。3.筹备委员会职责:筹备委员会工作期限为xx年12月9日至咖啡馆试营业日(试营业面向股东开放,为期1日)截止,之后由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接过监管权力。筹备委员会在期限内,需要组建各筹备小组及明确其职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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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小组顺利开展工作、跟进筹备小组工作进展情况。4.分组与分工协作:为了推进筹备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大家一致决定暂时成立调研选

  址组、推广组、团队建设组、物资组。调研选址组:全体与会人员职责是主要负责项目筹备前期到各区域(主要以南山、福田、罗

  湖为主)的咖啡馆进行调研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完成选址工作。调研的工作模板以群共享里的文件为主,要求认真做好调研

  工作,积极地同大家分享调研心得。为后期的资金预算及选址工作打下基础。

  推广组:何文瑞(阿瑞)、尹红艳(悠客)、金浪(浪子)、蒋春燕(阿雅)职责是负责在各大社区网站、圈子、论坛、线下进行宣传推广工作,招募团队新成员及募股等后期宣传工作。推广组须定期向筹备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度。团队建设组:何文瑞(阿瑞)、李腾(火腾)职责是负责委员会团队建设,工作要求是在规避风险与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认真起草各项制度与章程,同时定期汇报工作进度。制度与章程报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监督制度实施。物资组:戴凯、代涛(孤独灵魂)、马步前职责是负责采购与保管项目筹备后期的设备器材等贵重物资。5.章程及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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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对章程的内容进行了深入地探讨,确定以下事项(一)募股额度暂定3000元/股(后期会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做相应地调整),认筹下限为1股,最高认筹上限为10股。(二)规定无论股权多少一律享有一票权,充分保障了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6.与会人员合影党委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内容仅供参考

  

  

篇十二:中央第一议题制度出台时间

 长期以来,对于中共党史上的庐山会议(即1959年7月2日至8月16日在庐山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中共八届八中全会的通称),一般人的印象多是批判彭德怀等人的所谓“右倾”错误。然而,这并非庐山会议的历史全貌,按照既定议程,“读书”被列为此次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第一议题”;而且会议结束后,即从年底开始,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就开始落实“读书”计划,集中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翻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出版的《毛泽东年谱(一九四九――一九七六)》第三卷、第四卷(以下简称《年谱》),不难获得以上有关认识。“读书”何以成为庐山会议的“第一议题”?一言以蔽之,实乃毛泽东的大力建议和积极倡导的结果。从《年谱》相关记述来看,在庐山会议召开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毛泽东曾就党内干部“读书”问题,多次谈话、写信或批示。第一次是在1958年10月26日。毛泽东同吴冷西、田家英就他们二人去河南调查人民公社一事的谈话时指出:“你们这次下去调查,要带两本书,一本是《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一本是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出发前要把这两本小册子通读一遍,至少把《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看一遍。”并提醒他们说:“不是要你们搞本本主义,按图索骥,对号入座,也不是要你们照本本去宣传,而是想使你们对马、恩、列、斯关于共产主义说过什么有个大致的理解,下去调查中面对眼花缭乱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持冷静的头脑。特别当记者的,不能道听途说,人云亦云,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心中有数,头脑清醒,做冷静的促进派。”[1]第二次是1958年11月9日。毛泽东主持召开第一次郑州会议,其间就“读书”问题郑重写信给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四级党委的委员们,并将这封信题为《关于读书的建议》。在这封信中,他开门见山地说:“不为别的,单为一件事:向同志们建议读两本书。”[2]一本是斯大林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本是《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要求“每人用心读三遍,随读随想,加以分析,哪些是正确的(我以为这是主要的);哪些说得不正确,或者不大正确,或者模糊影响”;并特别强调“要联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去读这两本书,使自己获得一个清醒的头脑,以利指导我们伟大的经济工作。现在很多人有一大堆混乱思想,读这两本书就有可能给以澄清”。[3]第三次是1958年11月21日。毛泽东在武昌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第一次讲话。在谈到“商品经济”时,他提到了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说:“我们这些人,包括我在内,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是什么东西,过去是不去管它的。现在我们真正在这里搞了,而且全国也议论纷纷了,要看一看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还要看《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他还特别交代杨尚昆,把“教科书给每人发一本”,并要求“大家把社会主义部分看一下。我们务一点虚,这是经济理论问题,政治经济学问题”。[4]进入1959年下半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纠正“左”的错误,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形势和问题,毛泽东提出召开庐山会议。《年谱》详细记述和披露了毛泽东对“庐山会议讨论问题”的重视,曾多次召集会议反复研究。1959年6月29日,毛泽东在武昌“江峡”轮上召开协作区主任会议时提出在庐山会议讨论的14个问题,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读书”。7月2日,他在庐山住处召集部分中共中央领导人和协作区主任开会,讨论庐山会议要讨论的问题和会议的开法。关于会议要讨论的问题,又增加了4个,形成了18个问题,并指示印发。其中关于“一、读书”部分的内容要点是:一是阐明了读书的必要性。他指出:“有鉴于去年许多领导同志,县、社干部,对于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还不大了解,不懂得经济发展规律,有鉴于现在工作中还有事务主义,所以应当好好读书。八月份用一个月的时间来读书,或者实行干部轮训。”二是确定了读者范围和

  读书对象。他指出:“中央、省市、地委一级委员,包括县委书记,要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5]三是明确提出了读书的目的。他说:“我们提倡读书,使这些同志不要像热锅上的蚂蚁,整年整月陷入事务主义,搞得很忙乱,要使他们有时间想想问题。”[6]由此,“读书”正式成为庐山会议第一个“讨论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在《庐山会议讨论问题》中明确要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深层原因是他高度重视从实践经验中获得的理论总结,直接原因则是当时对社会主义的探索在理论上成系统的东西还不多,除了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外,只有这本书。他希望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同苏联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联系起来,以苏联的经济理论对照当时中国的实践,从中受到启发,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庐山会议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党内展开了“反右倾”运动,所以“读书”计划并没有提到日程。当此次运动高潮过去后,中共中央重新做出了读书安排,于是党内从11月开始逐渐兴起了学习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读书热潮。《年谱》详细记述了毛泽东与几位“秀才”一起读教科书的真实情况。其一,成立“读书小组”,持续集中地通读教科书。1959年12月10日,毛泽东在杭州开始着手成立“读书小组”,指定陈伯达、胡绳、邓力群、田家英这四位“秀才”同他一起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从1960年2月4日至2月9日在广州期间,“读书小组”又增加了陶铸、胡乔木两个人。毛泽东的“读书小组”,采取了边读边议的方法,读书活动前后持续了两个月的时间。毛泽东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经邓力群等人整理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近十万字的谈话记录。邓力群后来评价说:“毛主席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和批注,饱含着他独创性的理论成果,主要是政治经济学,同时也涉及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以及历史科学等诸多学科。”[7]其二,对于教科书中的观点,有分析,有肯定,有批判。毛泽东在读教科书的过程中坚持运用一种科学的态度和方法,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用“批判的方法,不是用教条主义的方法”。[8]他对于教科书中的每段话、每个重要观点,都认真琢磨,并结合中国历史和现实,加以分析和评论。比如,在读到教科书关于“发展工人阶级同农民的联盟”时,他批注:“这句话,特别是后半句,讲得很好!”[9]在读到“提高劳动者的福利”时,他批注:“好。”[10]在读到“资本主义复辟的最后根源被消灭了”时,他批评说:“完全不对。”[11]在读到“世界社会主义体系各国的发展,以它们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完全独立和自主为特点”时,他批注:“赞同。”[12]再比如,在读到“刺激生产的决定因素之一时”,他说:“‘决定因素之一’、‘根本方法之一’,这个提法可以赞成。但是当作决定性动力,就不对了。要保证人们吃饱饭,然后人们才能继续生产。没有这一条是不行的。物质利益是一个重要原则,但总不是唯一的原则,总还有另外的原则。”[13]在读到“彻底运用按劳分配的经济规律”时,他说:“‘彻底’两个字,带来个人主义威胁。这本书在不少地方只讲个人消费,不讲社会消费,不讲公共的文化福利事业。这是一种片面性。”[14]在读到“生产资料的优先增长”时,他说:“这一段的说法,原则上对。工业的发展当然要快于农业。但是,提法要适当,不能把工业强调到不适当的地位,否则就一定会发生问题。”“我们的提法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15]这样精辟的批注、评议和分析,不胜枚举。其三,对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问题,既“破”又“立”。毛泽东一生博览群书,学以致用,他在读书时总是采取一种辩证的思维和态度,既能直指书中的缺点和不足,又能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这种风格,在他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得到了淋漓展现。比如,他在读完教科书第34章后就说:“这本书有严重缺点,有原则错误。”[16]并指出:“这本书没有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这本教科书有点像政治经济学辞典,总是先下定义,从规律出发来解释问题。”[17]再如,在读完教科书《结束语》后,他又对教科书做了一番深刻评价,概括地说

  主要包括四个层面:一是从总体上评价这本教科书总的说来“是有严重错误的马克思主义的书”。二是指出这本书的基本缺点“是不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不承认社会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三是认为“这本书的写法很不好,总是从概念入手”,它用的方法,不是分析法,而是演绎法;四是认为“这本书说的是书生的话,不是革命家的话”,“两种人,两方面――理论和实践没有结合起来。同时作者们没有辩证法”。[18]四是提出了一些富有深意的创见,特别就写出一本成熟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提出的看法。比如,他在读教科书时郑重提出了共产党面临的“理论课题”和理论家面临的“时代任务”,即“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单靠老祖宗是不行的”;“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代,出现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如果单有《实践论》、《矛盾论》,不适应新的需要,写出新的著作,形成新的理论,也是不行的。”[19]在评价教科书的过程中,他又进一步分析说:“没有哲学家头脑的作家,要写出好的经济学来是不可能的。马克思能够写出《资本论》,列宁能够写出《帝国主义论》,因为他们同时是哲学家,有哲学家的头脑,有辩证法这个武器„„现在要写出一本成熟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还受到社会实践的一定限制。”“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究竟怎样写才好?从什么地方开始写?这个问题很值得研究。”[20]当下,人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采取了否定和批判的态度,加上受苏联解体和苏共亡党的国际大背景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这次读书活动思想内涵的发掘,同时也遮蔽和忽视了对毛泽东在读教科书过程中提出的一系列深邃见解的认知。细读《年谱》不难发现,毛泽东在这次读书活动中提出了许多重要问题,发表了一系列超越前人、启迪后人的卓越见解。(一)关于“物质利益”的原则。毛泽东在读教科书时指出:“物质利益是一个重要原则,但总不是唯一的原则,总还有另外的原则,教科书中不也是常说‘精神鼓励’原则吗?同时,物质利益也不能单讲个人利益、暂时利益、局部利益,还应当讲集体利益、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应当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他们现在强调的是个人、暂时、局部的利益,不强调集体、长远和全局的利益。”[21]他还强调:“我们要教育人民,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集体,为了后代,为了社会前途而努力奋斗。要使人民有这样的觉悟。”[22]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但令人堪忧的是,社会风气和道德水平却与物质利益的提高并不相称。在这种情况下,重新审视毛泽东的这种思想观点,不能不钦佩他作为一位伟大政治家的深邃眼光和远见卓识。(二)关于对“革命”的认识。毛泽东说:“社会主义制度下,虽然没有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但是还有革命,技术革命,文化革命,也是革命。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革命,从共产主义的这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也是革命。共产主义一定会有很多的阶段,因此也一定会有很多的革命。”[23]他在比较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不同时进一步指出:“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24]毛泽东的“革命”观,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认识:一是“革命”有着丰富的内涵,不仅仅是政治意义上的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斗争,还有非政治意义上的“技术革命”、“文化革命”等,而这里的“文化革命”与后来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并非一回事。二是“革命”是实现历史阶段过渡的手段,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有革命,但这种“革命”不是“阶级革命”;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本身也是“革命”。三是就中国来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其分水岭和标志是新中国的成立。这些思想观点,对于深入理解和正确认识新民主主义理论,澄清一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具有重要意义。比如,多年来关于“毛泽东为什么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讨论和争论一直不断。从毛泽东的这段论述来看,这个问题本身可以说是一个“伪问题”,因为按照他对“革命”的认识,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标志着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因此按照他的革命逻辑不可能允许存在一个资本主义相对充分发展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三)关于劳动者“最根本的权利”。毛泽东在读到教科书中关于苏联新宪法中的劳动者权利时说:“这里讲到苏联领导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到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权利。”[25]这些思想观点,是对社会主义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本质内涵的深刻阐述,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优越性的具体表现。在这里,毛泽东还特别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这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问题。每一个时期,总会有这样一部分人,保持旧制度对他们有利,用新制度代替旧制度对他们不利。他们安于已有的制度,不愿意改变这种制度。任何一种新制度的建立,总要对旧制度有所破坏,不能只建设,没有破坏。要破坏,就会引起一部分人的抵触。”[26]“既得利益集团”问题是一个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始终需要面对和不断破解的大难题。毛泽东早在50多年前就提出要注意这个问题,这充分体现了他的深远眼光。(四)关于摆官僚“架子”问题。毛泽东在读到教科书第21章时说:“我很担心我们的干部子弟,他们没有生活经验和社会经验,可是架子很大,有很大的优越感。要教育他们不要靠父母,不要靠先烈,要完全靠自己。”[27]他在读教科书第27章关于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合作时又进一步指出:“要达到这个目的,就要做工作。我们的经验,如果干部不放下架子,不同工人打成一片,工人就往往不把工厂看成自己的,而看成干部的。干部的老爷态度使工人不愿意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而且破坏劳动纪律的往往首先是那些老爷们。不能以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用做工作,就自然会出现劳动者和企业领导人员的创造性合作。”[28]可以说,为大多数劳苦大众谋取利益、争取平等权利,是毛泽东信仰马克思主义后的忠贞不渝的价值追求,因此担忧领导干部及其子女搞特权、摆架子、脱离群众,成为他难以放下的一大心结。早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他就郑重向党内发出了两个“务必”的警示。然而新中国成立后,干部特权思想、官僚作风和腐败现象果然在一定范围内出现,对此毛泽东十分担忧、不满和警惕。综上可见,从毛泽东多次建议“读书”,到“读书”成为庐山会议的“第一议题”,再到毛泽东通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我们从中不但可以领略毛泽东作为党的领袖所秉持的科学读书观,以及他作为政治家和革命家所展现的犀利眼光和深邃思想;同时也可以体会到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养成的重视读书、善于学习、学以致用的思想品格和优良传统。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95年以来由小变大、由弱到强、由边缘走到中心和永葆生机的一个“神奇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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