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金城江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实施方案(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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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金城江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实施方案(2022)

金城江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实施方案(2020)

日期:2020年10月29日

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

现将《金城江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6日

金城江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广西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桂办发〔2019〕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印发〈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关于全面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5号)精神,扎实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一步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加快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优质化、均衡化进程,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办学品质,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园”的迫切需求,特制定金城江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公益普惠的办园方向,以政府为主导,以推进集团化办园改革为动力,以科学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以优质幼儿园带动薄弱幼儿园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为目标,优化办学体制、创新办学模式、提升办学品质,全面促进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行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充分依托优质幼儿园优势,通过集团化办园模式,逐步将城乡幼儿园全部纳入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通过各级各类幼儿园之间相互交流、规范管理,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四协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快实现学前教育集团“乡镇全覆盖”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集团办学。鼓励幼儿园深入推进教育集团一体化办学,聚焦于盘活优质教育资源、释放办学活力、提升办学水平、振兴乡村教育4个方面,积极探索委托管理、城乡共建、园

际联盟等形式多样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实现区域内幼儿园优势互补、和谐共生,城乡差距、园际差距逐步缩小,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机制创新。各教育集团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制定办园章程,优化管理结构,明晰发展规划,注重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环节衔接,建立以共同愿景为目标、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集团运行机制,实现管理互通、师资共享、研训联动、文化共建和质量同进,形成稳定的合作共赢机制。

(三)共享共生。通过先进办园理论辐射、科学管理制度共建、骨干教师流动、教育资源共享、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增强幼儿园“复制”“改进”与“重建”的能力,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园优势,创建办园特色,提升教育品质。

(四)量质并举。把关注质的提升与量的扩张紧密结合起来,优质幼儿园在输出品牌、师资、管理上下功夫,大力推进优质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增强“输血造血”功能,不断提升整体办园水平,促进优质资源的可持续增长。

四、主要举措

(一)规范学习教育集团组建程序。

集团的龙头园资质必须是办学规范、管理高效、质量较高、示范性强、社会满意度高且至少具有6个班级规划的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幼儿园。教育集团成员由幼儿园组成,可以同区域、同层次组成集团,也可以跨层次、跨区域组成集团。每年7月份教育集团由龙头园提出集团化办园可行性论证报告,明确组建教育集团的任务和目的,经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评审论证通过后,由所属教育局核准成立。成员园加入须经所属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加入。

(二)构建学前教育联动发展模式。

1.龙头园+乡镇中心园+民办园(或普通公办园):由一所本区龙头园+若干所乡镇中心幼儿园+若干所民办园(或普通公办园)。

2.龙头园+民办园:由一所本区龙头园+若干所民办园。

3.龙头园+村级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或幼儿看护点:由一所本县龙头园+若干所村级幼儿园+若干个村级小学附设幼儿园(看护点)。

4.龙头园+新建园+筹建园:由一所本区龙头园+若干所新建园+若干所筹建园。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经评定,2020年学前教育集团设立名单如下:

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一幼儿园教育集团,集团成员园(14所):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一幼儿园春园分园、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镇中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中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第八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大金城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向未来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新时代幼儿园、河

池市金城江区爱心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九龙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宝珑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盛源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铜鼓幼儿园。

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二幼儿园教育集团,集团成员园(13所):河池市金城江区九圩镇中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欣欣双语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书鑫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机务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蓝天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蓓蕾第一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翰林中山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哈佛之星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爱童幼儿园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桥幼儿园、河池市金江区第五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蓓蕾第二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暧春幼儿园。

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幼儿园教育集团,集团成员园(12所):河池市金城江区侧岭乡中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中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卓童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方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翰林城东幼儿园、河池市金城区新华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小博士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启航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新起点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扬帆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行之幼儿园之家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市博苑爱的堡幼儿园有限公司。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苹果幼儿园教育集团,集团成员园(12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苹果百旺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未来星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月童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慧凡银河之星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民族公园启航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金梦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水电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金英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向阳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慧凡星星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小红帽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阳光第一幼儿园。

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集团成员园(7所):河池市金城江区白土乡中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拔贡镇中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六圩镇中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保平乡中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长老乡中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镇下考中心幼儿园、河池市金城江区九圩镇三旺中心幼儿园。

各乡镇中心幼儿园负责所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

(三)加强集团组织管理。

学前教育集团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是集团各项工作事务的执行组织,负责制定和落实集团发展规划、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集团日常工作事务管理。理事会设在龙头园,理事长由龙头园园长担任,其成员由龙头园中层以上干部和集团成员园长担任。学前教育集团化实行龙头园负责制,龙头园组织协调集团的行政工作以及业务指导。集团成员服从龙头园园长的领导和指导。监事会是学前教育集团的监督组织,具体负责对集团重大事项(办园方向、重大工程项目等)监督。监事会监事长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学前股成员、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理事会原则上每学期向监事会报告一次工作。

(四)改善集团成员园办园条件。

集团龙头园要按照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推进幼儿园游戏化课程改革的

需要,认真指导集团内的薄弱园合理规划使用儿童学习与生活空间。集团成员园要对照自治区有关办园标准,大力整治幼儿园周边环境,美化园容园貌,更新设备设施,改善班级通风、排水、采光及相关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五)规范集团成员园内部管理。

龙头园要把先进的管理模式推广到集团成员园,向成员园提出有关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园务管理等方面富有针对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形式,帮助成员园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园务管理、完善组织机构和健全内设机构和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显要位置公示招生、收费、儿童膳食和财务管理等主要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儿童家长和社会公布教职工资质、儿童膳食营养和保育教育活动等相关信息,鼓励实行信息化管理。

(六)加强集团成员园队伍建设。

集团龙头园要帮助成员园教师快速提高保教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龙头园派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对集团内薄弱幼儿园进行保育教育活动、教科研活动、家园共育工作等方面的指导。集团成员园园长、副园长每学期到集团的龙头园挂职学习,学习龙头园的日常管理、教学管理等;每学期选派教师到龙头园跟岗,学习班级管理、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等。集团成员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园岗位设置标准,足额配备教职工,依法聘用具备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支持教职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鼓励专任教师提升学历。

(七)提高集团成员园保教质量。

集团龙头园要检查成员园儿童学习与生活环境及材料,观察成员园儿童的一日生活安排及各环节活动组织,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集团内的成员园要为儿童提供丰富、适宜的图书及玩具材料,结合季节变化和儿童年龄特点科学安排与组织一日生活,保证儿童户外活动和自主游戏的时间。

(八)建立合作共享的资源平台。

集团龙头园要全面开放本园教育资源,搭建教育教学研讨交流展示平台,通过网络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包括课件、教案、图片资源等,并根据集团成员要求尽可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服务。帮助成员园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指导环境创设、安全卫生保健工作等。统筹集团活动资源,通过举办集团内专业知识培训、定期互派、教学诊断、教学展示、管理观摩等活动方式,真正使资源“流”起来、教师“动”起来,提升集团内成员园的教育教学管理的水平,彰显集团化办学特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例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推进举措,全程跟踪各教育集团发展情况。有关幼儿园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协同做好学前教育集团办园改革工作。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集团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报告集团化办学工作情况。建立集团化办学实践展示制度,各集团每年举办至少1次集团化办学实践及研讨活动。每年组织1-2次集团化办学改革的工作交流会或研讨会,总结提炼集团化办学的经验。

(三)落实经费保障。每年继续从自治区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支持学前教育集团化改革,依据集团化办园发展情况对各龙头园给予奖补支持。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补助经费由园统筹用于集团化的运作管理、教育科研、文化重构和特色打造;用于龙头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指导集团内幼儿园的差旅费用等;用于开展教师研修、培训活动、交流活动等。

(四)健全评价制度。建立集团化办园改革考核评价制度,制订从成员幼儿园到龙头幼儿园权责对等的考核评估体系,每年定期对集团化办园改革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应注重发展性、过程性、差异性和引领性,重点考察龙头幼园向成员园的资源输出及引领、带动作用,成员幼儿园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取得的发展性成效等。指导集团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内部幼儿园考核评价,调动成员园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

(五)健全激励机制。龙头园教职工到乡镇及以上幼儿园的指导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对学前教育集团办园模式改革工作考核合格后,集团内成员单位达到4个的,集团龙头园长年度绩效考核岗位津贴系数可放大至1.3倍,集团内成员单位超过4个以上的,集团龙头园园长年度绩效考核岗位津贴系统数可放大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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