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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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精选文档)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双随机抽查相关事项的通知》(*环函〔*〕*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号)工作要求,我局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开展了*年本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了抽查事项完成覆盖*%。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一)平台建设使用情况。*年起,原*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关于转发<*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函〔*〕*号),开始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并通过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的“*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开展任务派发,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终端检查录入等工作。

*年*月*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建设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监管系统”),集成“信用评价”“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综合分析”“实战练兵”“稽查管理”等工作模块,基本实现所有数据归集的“智慧监管”,并同步更新完成“两库一单”,即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工作开展情况。目前,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应用智慧监管系统“综合执法”模块开展,全市执法人员库和企业信息库,根据检查事项清单,通过系统(企业属性标记等相关信息)随机抽取企业,派发县区或直接随机派发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活动,检查内容使用专用“环境执法”手机app录入,既实现了检查保密又实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每季度执法检查情况在市局官方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年根据年初制定的《*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原则,围绕重污染天气应急、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企业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按月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目前,已检查企业*家,发现各类问题*个,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起,罚款*余万元。

二、跨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联席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市*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双随机办〔*〕*号),涉及我局事项为:

牵头发起*个抽查事项,包括: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的*个抽查事项的相关检查,牵头发起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个事项的相关检查,以及牵头发起核技术利用单位检查*个事项的相关检查。

配合开展*个抽查事项,包括:配合发改部门对管道企业未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的行政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对兽药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种畜禽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配合商务部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检查,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企业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上述*个抽查事项,已实现全覆盖,相关*家企业的联合检查情况均已录入*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三、非现场监管相关工作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年初,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印发了《*年全市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环发〔*〕*号)开始推行非现场执法,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热点网格及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并将通过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开展的执法活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计入抽查频次,当年*月,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来我市调研非现场执法工作,并综合多市调研情况,将“非现场监管”工作内容纳入新建设的“智慧监管系统”。

*年,我局印发《*市加强生态环境队伍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号),进一步巩固移动执法成果,推进非现场检查。*月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省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指南(实行)》(*环字〔*〕*号)至此,全市非现场监管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截至*月底,已基本完成移动执法系统信息归集,实现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推动执法监管由人防向技防、由终端管控向源头预防转变。

(二)主要工作内容。一是线上部分,包含废水、废气、危废等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用电量监管系统,企业环境信用监控系统,排污许可证信息公示平台,建设项目竣工监管系统等。

其中:废水自动监控安装点位*个,涉及企业*家;
废气自动监控安装点位*个,涉及企业*家;
用电监控安装点位*个,涉及企业*家;
危险废物监控系统涉及企业*家(其中安装视频监控*家);

河流断面监控站点*个,已全部涵盖全市出入境河流断面;

空气质量监控站点*个(*个不纳入考核),涵盖全市主要乡镇

企业环境信用监控共*家,目前绿标企业*家,蓝标企业*家,黄标企业*家,黑标企业*家;

排污许可证信息公示平台(全国平台)现有企业*家,其中重点管理类*家,简化管理类*家,登记管理类*家;

企业项目竣工信息系统,现有监管项目*个。

二是线下部分,包含卫星遥感、无人机、激光雷达、走航车等。其中,卫星遥感为国家生态环境部应用的高空间分辨率(*m)多光谱成像国产吉林一号卫星数据;
无人机为市县(区)两级综合执法配套装备(*架);
监控扬尘和企业无组织粉尘等激光雷达*部(*部固定式、*部走航车);
大气污染物监控走航车*部,为六参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类污染物)走航监测车*部,甲醛走航监测车*部,VOCs走航监测车*部,扬尘走航监测车*部。

三是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根据环境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实施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先将全市*家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细化明确清单编制、审定公开、报备调整等要求,适时更新清单内企业并落实非现场检查规定,实现差异化监管。

(三)工作推动情况

抓绩效考核,促履职尽责。制定印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评价方案》,对全市执法工作围绕重点环境问题、重点工作进行按月考核,将“智慧监管系统”的使用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抓业务培训,促工作效能。今年以来组织*次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专题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环境综合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素质和办案工作水平,强化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已基本实现执法人员熟练应用多方式开展非现场监管。今年以来,全市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检查*家次,其中在线、视频监控*家次,遥感、无人机*家次,用电、用能监控*家次,其他方式*家次,发现问题*个。

四、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自*年起,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在部门内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同时,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多次召开会议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全面研究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切实做到了随机抽查工作早动员、早安排、早推动、早落实。

(二)把握核心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方法路子。一是明确抽查事项。针对环境执法检查事项多、社会敏感度高的特点,我局根据职能划分,合理分工,进一步明确随机抽查事项。二是建好“两库”。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抽查对象名录库,明确了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地址、检查事项、检查内容等核心要素。执法人员名录库,由具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邀请专家型人员参加,以保证抽查质量和效果。三是制定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省生态环境厅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突出以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抽查事项的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方式等要素。

(三)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抽查实效。一是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环字〔*〕*号)相关要求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开展前制定严格的抽查实施方案,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和监管能力等情况,由各参与部门参照风险等级共同确定抽查比例。抽查前,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二是明确职责划分。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职责分工,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明确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每次抽查完成后将抽查结果及违法问题处理结果及时录入*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好本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并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号)要求,科学制定并认真完成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兄弟部门的联合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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