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的应急预案6篇

冬季安全的应急预案为了预防并减少寒潮、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特别是竹林、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林业生产方面的损失,充分发挥科技在灾害预防和灾后重建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冬季安全的应急预案6篇,供大家参考。

冬季安全的应急预案6篇

冬季安全的应急预案篇1

  为了预防并减少寒潮、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特别是竹林、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林业生产方面的损失,充分发挥科技在灾害预防和灾后重建中的支撑作用,努力把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主要技术措施如下:

  (一)竹林:对冰冻比较严重的竹林,严禁上山摇雪;对冰冻较轻的竹林,组织人员钩稍或摇稍,在具体操作时要注意安全,控制好摇雪的力量,防止竹子断裂;灾后应及时用竹竿敲打竹枝,清理倒伏、折断比较严重的毛竹,尽可能清除林内积雪,重点加强新竹发枝长叶后肥水管理,平地栽种的竹林还应做好开沟排水工作。

  (二)经济林:在寒潮来临前,对香榧、山核桃、杨梅等经济林采取覆土覆草、树体包裹保温、立杆支撑等措施进行防寒防冻;对干(水)果等经济林进行摇雪处理,清雪除冰,尽可能避免压断果树枝叶;灾后要加强管理,采取修剪整枝、叶面追肥等必要措施保果,及时清除有害生物,以恢复树势,如果发现有冻害的芽头、枝条,要尽快摘除,以减少损失。

  (三)种苗花卉:及时采取用稻草、塑料薄膜覆盖以及搭建保温棚等保温增温措施,减轻灾害损失;苗圃地采取开沟排水、清除积雪,覆盖稻草等进行保温,雨雪过后注意防治病虫害;对有大棚等设施栽培的花木,及时清除大棚上积雪,尽可能避免压塌大棚;对经济价值较高的花卉要进行棚内加温,防止低温导致植物体内结冰引起冻害。

  (四)对古树名木、母树林等进行加固、支撑,做好树木的根颈培土、覆土、架风障、涂白、缠裹草绳等防寒防冻措施,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力量进行摇雪,雪后抓紧清理被冰雪压断的树枝。

  (五)其他树种抗寒减灾技术措施具体见浙江林技通空中课堂版块。

冬季安全的应急预案篇2

  为认真贯彻电业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x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扎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牡局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明确安全责任,深化隐患治理,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应急体系,扎实开展反违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百问百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面实现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推动我局又好又快发展。

  二、 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 组织分工 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安全监察牵头,由生产、营销、后勤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具体负责对全过程的组织实施,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均衡有序的开展。为使本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抓好闭环管理。

  四、 工作任务

  (一)执法行动

  1、加强工程外包,分包项目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严禁资质不合格单位从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工作。

  2、全面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汽车驾驶员、电、气焊工、进网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核准。

  3、深化反违章活动,按照《x局20xx年反违章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国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电业局安全生产反违章辨识手册》,深入开展“查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纠正不规范作业行为,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人员。

  4、加强对各单位安全工器具和作业车辆、辅助器具的监督和检查,严禁不合格工器具进入作业现场。

  (二)治理行动

  1、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工作。

  2、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理,以提高员工安全风险意识和辨识防范能力为根本,以防止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供电企业作业安全风险辨识防范与评估工作。

  3、强化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按要求配备应急装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

  4、深化治理高危用户和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安全隐患,特别是高危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的,要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xx]43号)做好整改。

  5、加强送电线路下违章建筑清理工作和电力设备的防盗工作,确保稳定安全的供电环境。

  6、切实抓好“两票三制”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执行,把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要求落实到实处。

  (三)宣传教育行动

  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展示我局安全管理理念和成效,弘扬我局安全文化建设,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风险培训。由局长讲一堂安全课,结合《电业局安全生产反违章辨识手册》及违章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违章现象和问题,教育职工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

  3、加强应急学习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应急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应急演练制度,提高应急演练质量,我局今年进行4次应急演练。

  五、时间安排

  1、深入动员、明确目标(5月底之前)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分析本单位实际情况,详细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员,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开展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自查自纠工作。

  2、全面深入、扎实推进(6—9月)

  按照要求全面开展“三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分析,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做好电网迎峰度夏各项工作,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3、深化治理、巩固提高(10—12月)

  结合四季度电力工作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冻、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措施,深化事故隐患治理,切实做好电网迎峰度冬保供电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回头看”,对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班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领导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履行责任、带头执行规程,明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任务,把“三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全面落实。

  2、做好结合、协调推进

  要围绕我局20xx年安全工作目标,以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作为中心任务,结合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推进“三项行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要充分利用板报、画廊、会议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目标,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职工群众,深刻理解领会“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深入实际、注重实效

  要重视作业现场、重视班组、重视员工作业行为的管控,重视简单作业和单工种工作的风险控制,突出抓住关键环节,突出现场管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提高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自觉性,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冬季安全的应急预案篇3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可能是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如学校集体外出,最好有组织、有秩序的列队行走,如需要乘车,选择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4、定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统计,并向家长和司机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的常识,并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

  5、做好校车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

  2、报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现学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四、工作机构、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室

  主任

  成员: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教师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现场处置组

  组长

  成员:学校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护校队

  职责: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

冬季安全的应急预案篇4

  为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我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通行工作,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的道路安全通行协调运作机制,提高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充分认识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构成的严重影响,全力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工作造成的损失。

  二、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和处置并重,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总要求,居安思危、常抓不懈,确保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能够立即组织、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将恶劣天气对道路安全通行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金安区交通运输局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部署区域内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防、处置以及预案启动,及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处置临时对策及处置方案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小组:

  办公室:由魏治安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亮、刘圣存、唐德生、陈远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处置协调等工作,联系电话:、。

  1、应急处置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治安具体负责,主要由公路所、运管所、执法大队、工程股等单位、股室配合,全面负责道路应急保通工作。

  2、交通疏导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成山具体负责,主要执法大队、运管所以及辖区交通管理所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全面巡查、交通疏导等工作。

  3、物资机械组: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祥如同志具体负责,主要由公路所、工程股等单位配合,全面负责应急物资供给及机械设备的调配等工作。

  4、督查督导组:由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乔先胜具体负责,主要由综合股配合,负责应急处置期间各单位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5、后勤保障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承继具体负责,主要由局办公室、财务股、综合股配合,全力保障人员、机械应急处置所需必须品。

  6、信息报道组:由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李伟具体负责,主要由局信息股、综合股配合,全面做好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报道,统一口径对外发布应急信息等工作。

  在建工程:由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乔先胜,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姚杰具体负责,主要由质监站、工程股配合,全力督导、协调做好在建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四、责任分工

  1、局班子成员包保工作组:负责对所包保责任片区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及所涉及应急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区域内道路安全通行工作。(局班子成员包保联系乡镇同工程建设责任包保)

  2、局办公室:负责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相关情况,及时下达区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信息报道、信访维稳及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责任人:陈远柱。

  3、执法大队:加大冰雪天气县级公路巡查力度,重点对急弯、陡坡、桥涵、高边坡、临水临崖等事故易发路段的巡查力度。责任人:赵亮。

  4、公路所:加强公路应急物资(铁锹、防滑沙、工业盐、融雪剂等)和机械设备(铲雪车、装载机等)的储备、检修及抗雪保通应急队伍建设,做到关键时刻开得动、拉得出、保得通。责任人:刘圣存

  5、运管所及各交通管理所:负责协调、保障城乡公交、客运运营线路调整,及时、科学、合理调度公交、客运班线,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客运站场的检查等。各交通管理所加强冰雪天气道路巡查和水上渡口的安全检查,严打违法运输,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责任人:唐德生、各交管所长。

  6、质监站:负责在建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制定预案,督促施工企业加大排查力度以及应急物资、机械设备储存、调配工作,确保险情及时消除。同时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值守力量,落实值班人员职责,保持通讯畅通,若遇险情应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共同处置。责任人:顾仁志。

  五、措施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天气情况,对可能出现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对道路运输安全存在影响,要做好应急准备,强化监测预警、细化应急预案,全面落实“五有”,即:

  一是要有一次彻底的道路隐患大排查。执法大队、辖区交通管理所立即安全一次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对发现的隐患点要做好安排处置。

  二是要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及机械保障准备。公路所要对融雪剂、工业盐、黄沙、警示标志、标牌等应急物资进行盘点、增购,及时联系对接相关工程机械,切实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三是要有迅速高效的处置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各自的应急子预案,切实把预案和应急措施做实做细,宁可备而不战,不可战而无备。

  四是要有畅通的信息渠道。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等工作,及时、迅速将应急情况通过网络、微信工作群、QQ等渠道上报信息报道组。信息报道组将各类数据和相关情况进行统计整合,经审核后统一口径上报相关部门,让上级部门充分了解交通系统应急最新动态。

  五是要有一套严格的值班制度。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或工作实际情况,各单位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带班领导。

冬季安全的应急预案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救援能力,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骤,快速、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实现救灾、减灾目的,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景德镇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辆发生伤亡人数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时,也应按照本预案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其严重程序、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在3—9人以内的;或重伤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重特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2)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为主的交通事故处置应急指挥平台,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各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景德镇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市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应急委员会启动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统一组织、指挥市内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向市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2.1.2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负责人、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领导和组织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并依法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交通局负责优先运送救援人员和物资,组织调配紧急救援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处。

  市卫生局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和政策咨询。

  市监察局负责组织各级监察部门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市气象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通告”。负责监测事故现场天气气候,做好分析预测,及时提供天气气候分析预测信息。

  市委宣传部负责收集信息和资料,由总指挥部授权统一通报事故情况,做好宣传工作。

  市保险部门负责灾后勘察、赔偿工作。

  市广电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播发交通事故案例情况,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广告等。

  市军区后勤部、武警支队后勤部负责紧急情况下部队车辆、人员的调动。

  2.2办事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为其办事机构,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示的执行情况。

  (2)负责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应急组织保持联系。

  (3)协调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5)办理应急状态终止后决定的有关事宜。

  (6)对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预案中的职责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7)与市应急联动中心保持联络。

  2.3工作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等。

  2.4县(市、区)级机构

  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相应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作为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2.5专家组

  市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委员会,作为其决策咨询机构,必要时参加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专家组由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医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职责主要是:现场指导交通事故的处置;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3、运行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指挥水平。

  各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公安110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

  3.1应急处置

  3.1.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要建立交警中队、大队、支队三级交通事故信息常规监测网络,及时收集、监测发生在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大队、支队对监测的信息进行汇总、风险分析,并报本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研判、划分等级。

  各级公安机关对已经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信息,在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的同时,应在半小时内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1小时内层报至省公安厅,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市公安局接警后,应在半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应在半小时内报市应急委员会。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执行市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并及时掌握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各级公安机关和市、县两级应急指挥部要及时掌握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

  3.1.1.1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组织自救,并要迅速报告110、122指挥中心。

  3.1.1.2事故现场过往车辆在获悉信息后,应全力救助遇险人员,同时,迅速报告110、122指挥中心。

  3.1.1.3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在获悉信息后,要迅速报告122交通指挥中心或110指挥中心。

  3.1.1.4110、122指挥中心值班员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要核实事故信息的准确性,查明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救助要求等简要情况。并根据获取的信息初步判定险情及事故等级,立即向辖区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领导报告。

  3.1.1.5110、122在报告指挥部办公室领导的同时,要立即指令事故发生地交警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有人员伤亡的,要及时通知救护(120)或消防(119)等有关部门。

  3.1.1.6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指令事故发生地交警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通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3.1.1.7指挥部办公室领导接到值班员报告后,应认真核实事故性质等级,初步判定应启动的应急救援级别,并责令值班员立即将事故信息按照应启动的处置应急救援级别向市、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3.1.1.8市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的处置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处置应急救援指挥部。110值班员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或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指令,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3.1.1.9110值班员要随时与事故现场保持的联系,了解救援进展情况,每隔一小时将事故处置及救援信息报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特殊异常信息要随到随报。同时,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制度,遵循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分别作快报、补充报告和跟踪报告。

  3.1.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公安机关的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维护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对现场实施交通疏导;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在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前,由市应急委员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2)重大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在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前,由市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3)较大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由市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一般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县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3.1.3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市应急指挥部应当迅速报告市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当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市应急指挥部及时报请市应急委员会做出启动新的等级应急机制的决定,并按照该决定进行应急处置。

  3.1.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现场抢救。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必要时,可以请求武警部门予以协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据处置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需要,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决定采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理区域,对进出交通管理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3)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卫生部门应当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

  (4)调集征用。根据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市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事故发生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照当地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1.5应急结束

  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分别由省、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省、市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重特大、较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3.2事故后恢复

  3.2.1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同级应急委员会、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2.2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市公安局会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应急委员会做出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有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和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向市政府汇报。

  3.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市公安局负责;其他交通事故信息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市级和事故发生地主要新闻网站或者有关网站发布信息。

  4、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1)各级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预备队由公安、武警、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必要时,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驻地军人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市级预备队由市公安局调集的市级公安人员、市武警支队调集的市卫生局调集的医务人员等组成。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门、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处置队伍。

  4.2财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对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所需经费。主要为应急机制、通信系统、数据库与信息系统、救援排险、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4.3物资保障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交通事故应急物资,包括抢险救援设备器材、防护器材、救治药品等,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以实物形式为主,在保证适当储备量的同时,应当进行生产能力和技术的储备。对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储备物资,在保质期或有效期内或期满后,应及时调剂使用或更换。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2)市发改委、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等物资保障工作,并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市卫生部门负责建立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制度;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4.4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等应急部门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

  (2)各级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建立医疗救护动态数据库,包括医疗救治的各种资源分布、救治能力等。

  4.5交通运输保障

  (1)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2)交通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做好人员、物资的紧急运输,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4.6治安维护

  公安机关要制定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方案。应急期间,要组织强大力量,参与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在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积极预防,有效预警。

  4.7人员防护

  在处置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时,对事故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当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故发生地的公安等部门应当及时疏散人群。

  4.8通信保障

  (1)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后,要依托电信、移动、联通等社会公众通信网络,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交通事故应急通信网络应建立交警支队、大队、中队、事故现场四级通信网,通过有线、无线、计算机和图像通信传输系统,实现话音、数据、图像的实时传输。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应装备与之相适应的各类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充分利用现代科技、通信手段,为处置交通事故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2)县(市、区)公安部门以110指挥中心为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交警支队、大队以值班室为通信联络中心。

  (3)县(市、区)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领导和保障人员组成的战备值班制度。市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值班电话:110

  (4)当发生施救时间较长、施救难度较大的交通事故时,当地政府及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4.9公共设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4.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开展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按照预案要求,市级应急指挥部每二年组织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模拟现场方式实施;县级每年组织一次。每次实战演练要组织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5.2宣传和培训

  对外公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报警电话等。宣传、法制、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定期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增强各级领导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各应急成员部门、联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指挥员、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及专业应急力量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本单位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严重延误重特大交通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因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市人民政府进行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全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市应急指挥部每三年对预案组织一次评审,并视情作出相应的修订,报市应急委员会批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冬季安全的应急预案篇6

  为了贯彻落实《池州市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冬季冰雪等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障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雪灾等恶劣天气所造成的各种危害,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预防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目的

  健全和完善全区道路运输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应对重大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突发事件扩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三、工作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确保运输安全。

  四、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内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五、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成立贵池区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下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陈胜利

  副指挥长:杜守东、王彦安

  成员:余晓东、何令明、饶云永、舒锡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何令明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应急指挥协调组:杜守东任组长,何令明副组长;公路通畅保障组:王彦安任组长,舒锡强、赵文锋任副组长;交通运输保障组:杜守东任组长,张力、查亚明副组长;后勤保障组:张志翔任组长,徐忠宝、查亚明任副组长;宣传报道组:康征宇任组长,柯翠萍、王兆林任副组长;值班联络组,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

  值班电话、(夜间)。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根据上级部门指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应急命令,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2.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所在工作组的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组织运输任务。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协调工作,向指挥长报告工作相关情况。综合各组情况,传达指挥长的命令,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善后工作。

  4.应急指挥协调组职责:负责防范冰雪应急的整个信息、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组职责:组织安排运力储备,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滑链条等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在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应急救援保障过程中公路、桥梁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7.后勤保障组职责:及时掌握和了解救灾情况,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做好救灾资金的储备和抢险物资、工具的购置及后勤保障。

  8.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公路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监督、指导交通系统对防抗雪灾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9.值班联络组职责:坚守岗位,安排并督促值班人员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报告或指示后迅速传达到指挥部办公室随时保持同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保障组、上级有关部门及各单位的联系,收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值班记录。

  (三)应急组织

  1.贵池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队,由运输保障组统一调度,负责全区县乡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并指导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加强乡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应组建相应的`应急分队,实施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应急管理。

  2.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组建客、货应急运输小分队。一是从客运企业抽调10辆技术性能优良,合计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线客运车辆,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客运应急小分队,负责全区道路旅客应急运输,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客流应急运输,严防旅客滞留;二是从货运企业抽调10辆1-10吨和10辆10吨以上技术性能优良的车辆和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货运应急小分队,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全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的应急运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对客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劣天气期间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组建成应急救援小分队,加强对全区运输市场实施动态监管,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全区主干道路面流动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辖区为单位,落实好源头管理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本辖区内道路流动巡查工作。

  4.海事部门加强对辖区渡口的监管,配合镇、街政府落实好对渡口的日常监管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渡运。

  (四)应急物资储备

  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为已确定的应急运输小分队的应急车辆配备防滑链等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提高应急车辆安全运营能力。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为全局应急救援车辆配备防滑链等设备,保障在应及时车辆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同时配备足够的砂石、工业用盐等防滑及融雪物质,以备应急之需。

  六、应急响应

  在出现强降雪天气,道路雪阻结冰、旅客滞留等情况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应急领导组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应急领导组及时对当前天气状况给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召开应急工作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二)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督促各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小分队人员及装备24小时待命。

  (三)出现雨雪等恶劣天气,给道路正常通行、旅客运输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时,各单位要根据领导组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小分队开展应急工作。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组每日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力量和装备,安排部署应急处置任务和措施,必要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应急预案。

  七、应急要求

  (一)各保障组要完善应急处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全力以赴确保县乡公路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单位要立即动员起来,对于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的积雪结冰,应急小分队及相关设备设施要迅速赶赴现场,撒布必要的防滑材料,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全体运政、路政执法人员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养护道班要24小时在岗,险情没有解除前不得擅自离岗。

  (二)要切实加强公路客运安全管理。运管所要进一步加强“三关一监督”工作,确保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运输安全。各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随车配带防冻液、防滑链、三角木等防冻防滑器材,教育驾驶员安全谨慎驾驶,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确保安全。出现雪阻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一要及时停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二要停运路况较差的农村客运班线;三是因雨雪天气影响正班车辆及时返程,客运站出现旅客滞留时,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客运企业应迅速安排应急运输车辆进行疏运。

  (三)应急预案启动以后,各单位要立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小分队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做好灾害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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