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探索——以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三江县联系点为例

□ 韩晋雷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2019 年11 月2 日在上海市虹桥街道考察时首次提出的,是当前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单独作为一章,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2022 年10 月2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草案)》,以及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后修订的诸多部法律中,均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纳入了原则性规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擘画了蓝图。以上国家法律和政策均为“人民民主”如何“全过程”指明了方向。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已经成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也是地方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依托。

2020年7月17日,三江县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我国国家级立法联系点中唯一的民族自治县,也是广西唯一的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三江侗族自治县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代表,收集和反映本民族地区群众民意和呼声,直击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民生等方面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对其进行研究,对加强全国人大与少数民族地方联系,推动少数民族地区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广西地处西南边陲,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具有大量的乡村和少数民族聚居区。三江侗族自治县位于湘桂黔三省(区)交界地,围绕三江联系点展开研究,对其发挥区位优势、推动生态保护、促进乡村振兴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意蕴

“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中国特色[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这一重要论述,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首先,在理论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突破。2021 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发表重要讲话,系统介绍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表明了其作为当代中国民主的鲜明特色,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作出了极大的原创性贡献,有力地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白皮书《中国的民主》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展现,不但有显著的中国特色,还体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追求,为丰富和发展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道路、中国方案。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经验总结,也是对新时代立法工作的目标定位与原则要求[2]。它根植于中国大地,既实现了中国民主政治理论的实质性突破,也丰富了民主理论的内涵与外延[3],进一步延展和拓深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毛泽东邓小平民主理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也具有重要价值。一方面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补充和完善作用;
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推动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向纵深发展。

其次,在实践层面。对于促成全社会团结和谐具有重要意义[4]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其全方位交涉性体现了人民的“沟通理性”,有助于实现和保障立法参与者能够以平和而理性的方式寻求共识,最终使立法决策成为多数人理性协商的结晶[5]。全过程人民民主基于其时间上的连续性、空间上的宽广性、公民参与的全过程性等特点,实现了对西方“非全过程民主”的实质性超越,改变了类似于西方“一次性消费行为”的民主游戏[6]。胡玉鸿教授从政治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人生价值四个方面,分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所蕴含的价值类型。政治价值表明人民更加有效地行使着直接和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其主人翁地位得以进一步巩固加强;
科学价值则意味着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在广汇民意、广聚民智的基础上使法律、政策和决策的出台更加民主科学;
社会价值则表明,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保证法律、政策和决策的制定在人民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运行,由此促成团结协作的社会风气和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人生价值则意味着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志在国家事务的人士参与政治事务提供了机会和渠道,有利于其人生价值的充分实现[7]。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大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积极作为,切实做到“开门立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立法决策中的各项权利,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实现高质量发展,用良法保障善治取得了实质性成效[8]。

在2022年3月召开的两会期间,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环球时报》记者在此期间采访了多国学者、企业家、媒体人。美国历史学教授Kenneth Hammond 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理成效十分突出,尤其是在行政管理上、社会管理方面和民生问题解决上。埃及的政治学家Nadia Hilemi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考虑中国多数人的需求,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同时在社会实践中成效显著。西班牙胡里奥·里奥斯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建立在中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基础上的,是充分彰显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理念。英国学者Martin Jacques 认为,西式民主仅在选举环节要求人民参与,这使得政府与民众不会建立密切关系,而中国式民主是全过程、全方位、全链条的。基于此,他认为中国式民主比西式民主更具有协商性。

(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日益成为新时代立法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2019年11月,总书记在考察上海市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指出联系点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实现形式和实现路径,并首次提出了“全过程民主”,生动表明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价值。基层立法联系点被人民群众形象地描述为立法“直通车”,该制度的设立打通了基层人民群众直接向最高立法机关反映诉求的渠道,使得国家立法机关能够“原汁原味”地获取基层群众的立法意见建议,实现了基层群众在国家立法过程中的实质性民主,彰显了中国特色人民民主的真实性、有效性、人民性和广泛性。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硬核力量,基层立法联系点可以把更多的基层声音传递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更好发挥了“全过程民主”的优势[9]。同时,立法联系点作为各级人大立法制度框架中的新成员,其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完善了人大立法既有制度的不足[10]。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发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极大地超越了一些西方国家“街头政治”“公民投票”“院外游说”等类似于“空头支票”的民主。

就三江侗族自治县而言,自其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后,这列“国字号”立法直通车凭借侗乡特色,创新意见征集体制机制,通过“多耶普法”“村寨月也”“鼓楼议事”“款坪讲款”等侗族千百年来所特有的方式,积极拓宽基层百姓对国家立法的诉求反映渠道,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所在。两年多来,三江立法联系点在立法建议收集和反馈方面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共接受并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安排的立法建议征询工作21项,共收集意见建议521 条,经归纳整理和删除本质相同的意见建议后上报454 条,最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了27条。实践证明,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民意收集与表达的重要媒介,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并具有显著优势。

(一)社情民意收集方法独具特色

三江基层立法联系点每次在接到法律草案的征询意见任务后,针对少数民族特殊情况,因地制宜,利用“讲款”“鼓楼议事”等侗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法律草案进行深入解读,把法律草案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收集意见和建议的方式体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色。

1.“讲款”

“讲款”活动是侗族社会主流的口头“普法”形式之一。“讲款”活动对侗族社会的有序运转、当地群众的凝心聚力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款”是个古代汉语借词,其侗语读音叫,Kuant”,主要有议事、交谈、盟誓、定约、联姻等意思[11]。“款”在侗语中,分别有作为“谈话”的动词意义和作为“群体集会”的名词意义。侗族群众基于朴素的集体观与民主观,以血缘为基础进行了社会性结合,被学者们定义为“款组织”[12]。侗族主要聚居在湘黔桂三省(区)的交界处。在古代中国,侗族主要聚居在地理环境恶劣的山区,所以当时封建势力对侗族地区的统治较为薄弱,由此便催发了当地群众的自治力相对较强,而为了实现本民族社会和谐、团结和稳定,村寨之间、地区之间的“款组织”随之产生。“款组织”主要具有三个特性:一是跨行政区划的区域性自治[13],二是提倡平权和民主的议事方式,三是具有订立组织范围内“款约法”的传统[14]。“款坪”是“款组织”进行活动的场所,“款首”是在每个“款组织”中由群众民主选举出来的干部,“款组织”的各项活动应当由“款首”主持。“款约法”是当地村民一同制定并共同遵守的一种习惯法。一般而言,“款组织”主要有“讲款”“开款”和“聚款”三种活动,“讲款”主要是由“款首”召集村民在侗族鼓楼进行款词的深度讲解,因为侗族文字记录落后,只能靠当地群众口耳相传。“开款”是当侗族群众犯了罪,村民就会在“款坪”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审判,最后依据“款约法”来对其进行惩罚。“聚款”也叫“合款”,一是为了协商制定新的“款约法”,二是为了指挥部署军事行动,不过到20世纪50年代,各“款组织”军事联盟的功能已不复存在。以上对侗族“款”文化的相关内涵进行了简要阐述。

“款组织”具有显著的群众民主性。在侗族“款组织”内部,人人都是平等的,“款首”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年都会由村民进行民主选举。“款组织”内部没有阶级分化,没有特权利益,从上到下都是平级。每一个村民都会严格遵守大家共同协商制定的“款约法”,违背都会受到平等惩罚。“款组织”作为独特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组织,既对侗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对当前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乃至非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各“款组织”为推动村民们牢牢遵守“款约法”,每年都会不定期将村民统一集中在“款坪”或“款场”宣讲或增修“款约法”,村民们在此场合下进行宣誓使得其具备了一种神圣之感。“讲款”活动一般由有威望的“寨老”或“款首”主持并对法律草案进行讲解,全寨或全族人都参加。在“讲款”过程中,“款首”非常注意听众对所讲内容的认可和回应,对于听众就法律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记录,并最终汇总上报。“讲款”活动增强了民间的守法意识和观念,使得法律的运行具备了良好的社会条件[15]。

2.“鼓楼议事”

侗族人民自古以来就有集中居住的特点,较大的侗寨上千户,小者三五十户,基本上是一寨一姓。侗寨鼓楼一般按族性建造,每个族姓建一个鼓楼,所以鼓楼是家族和侗寨的象征性和功能性建筑,是村民集体议事、举办庆典的中心场所,在侗族地区发挥着“以物聚心”的作用[16]。鼓楼的功能主要在于五个方面,第一,鼓楼具有公众议事的功能,是寨老召集鼓楼议事会的场所。古往今来,凡遇到比较重大的事情,都会由族长或寨老召集全体族人或村民在鼓楼里集体民主协商各类事项,比如议款、立约、执法。第二,鼓楼是调解村民纠纷的场所,由族长或寨老召集当事人到鼓楼商议解决。第三,当发生战争时,鼓楼成为武装人员集会地和战时指挥部。第四,鼓楼是村民平时休闲娱乐的场所。第五,鼓楼具有公益性,是开展公益活动的重要场所。湘黔桂三省(区)坡地区集中分布着大小不同、造型各异的鼓楼。据不完全统计,黎平县有大小鼓楼324座,从江县98座,通道县200余座,龙胜县75座,三江县213座。

在三江侗族自治县,200 多座鼓楼一直都是各个村子的活动中心。林溪镇冠洞村党总支书记石广迪说,鼓楼是侗族村寨的象征性建筑,是村民议事协商、举办活动庆典的主要场所。三江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利用“鼓楼议事”这种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召集群众,可以使立法信息员和联络员更好地对法律草案进行宣传解读,收集意见建议,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少数民族地区生根发芽。

(二)搭建平台辐射周边

三江侗族自治县充分发挥其地处桂湘黔三省(区)交界地的地域优势,不断密切与周边地区的联系,实现工作模式持续创新。2022年6月,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凭借其地处三省(区)交界,以及与相邻县风俗习惯相同、沟通往来密切的特殊优势,推动形成了与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贵州省黎平县人大常委会、从江县人大常委会共同构建的桂湘黔三省(区)六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机制,这一机制直接把“国字号”立法“直通车”开进了三省(区)交界的少数民族地区,为桂湘黔三省(区)六县少数民族人民反映诉求和对法律草案表达意见建议搭建了平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孙镇平评价说,这一机制在全国属于首创,三省(区)六县共同构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机制有力地让偏远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平台投身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建设进程当中,必将推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与少数民族地区的联系更加紧密,助力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顺利推进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落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机制,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是拓宽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的关键途径。截至2022 年12 月14 日,三江侗族自治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已与三省(区)的其他五县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立法意见征询9 项,邀请五县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视频连线意见征求座谈会2 次,在协同机制下共征集少数民族地区居民意见建议45条。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三省(区)六县共同承接反馈国家立法征询工作,以三江县联系点为主要媒介,共同反映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问题,对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三)扩大立法征询意见范围

三江县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巩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发挥作为民族自治地方“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优势,通过其基层立法联系点以点带面,扩大立法征询意见平台,在乡镇县直单位设立立法联络点,在社区村屯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不断延伸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触角”,以此来尽可能地反映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心声。同时,还选聘各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寨老、脱贫带头人、妇女代表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机制覆盖的其他五县群众代表在内的91 名联络员和信息员,以广泛、立体的形式,收集反映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例如,2021 年挂牌成立的黔桂登晒立法信息采集点,基于其地理位置,村民既有广西籍也有贵州籍,该信息采集点由6 名信息员分工联系登晒村的村民。每当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达的法律草案意见征求任务时,三江县人大常委会首先会给信息员和联络员们送上法律草案和立法指引等相关材料,并对重点做好强调,方便信息员为村民介绍基本情况,也有利于村民充分了解法律草案,提出更为精准的意见建议。

两年多来,三江侗族自治县以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立法联络点、信息采集点为“主干”,以联络员和信息员为“骨干”,充分调动全县资源,组织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在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召开座谈会,通过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形象地讲解法律草案。与立法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积极交流,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村民对草案的意见建议,传递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心声。除此之外,三江县人大常委会还定期深入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开展调研,完善创新立法意见建议征询工作,尽可能地摸清找准关乎群众幸福生活的关键问题,不断开创改进少数民族地区治理特色模式[17]。

三江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中唯一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一直以来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以桂湘黔三省(区)交界处的地缘优势和特色民族文化为依托,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和理论创新,力求进一步开发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进一步拓宽其辐射范围,进一步发挥好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作用。尽管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地方法治建设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但这一新生事物在立法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阻碍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进一步发展。

(一)制度规范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有覆盖21个省(区、市)的22 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省级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联系点有509 个,设区的市(自治州)的立法联系点有近5000个,已经形成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三级联动的立法联系点工作体系。虽然我国各地方在三级联动体制下已经设立了数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但目前仍没有出台一部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规则或实施办法,使得基层立法联系点能否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存疑,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主价值能否充分实现也面临不确定因素。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近年来的立法工作中,注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但如何在制度机制上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有效实现,仍需要深入研究。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架构和职能流程进行专门规范的法律法规匮乏,使得作为新生事物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实践中做法不一、自由发展空间较大,不利于人民当家作主受到法治保障,也有碍于充分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虽然三江县为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序运转,制定出台了《三江侗族自治县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方案》《三江侗族自治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试行)》等五项制度,从制度上对联系点具体工作提出了刚性要求,全国各联系点共出台了100 余项相关规范性文件。但囿于其效力层级较低,且难以受到国家法律的有效指导,使得其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长远健康发展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基层立法联系点如果不做好合理有效的制度嵌入准备,那么其极有可能在形式上表现为不断创新,而实质上却是不停地在原地踏步。这一现象不仅会导致既有制度的空心化和僵化,甚至还会让这些制度丧失其应有价值,成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新的工作负担[18]。

(二)工作区域协同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

三江联系点推动形成的桂湘黔三省(区)六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机制是全国首创。如何进一步构建完善区域协同机制,深化沟通加强协作,畅通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渠道,成为这一机制纵深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所在。为确保这一协同机制能够有序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对该机制作出进一步强化。首先,六县要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协作,不断拓宽意见征集渠道,逐步形成全方位稳定的“网格化、扇形面”工作机制,以此来保障法律草案意见建议来源层次多、渠道广、领域宽、代表性强。一些地方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法律专业人才的缺乏,由此导致立法意见质量较低,无法被有效纳入相关法律中的问题。虽然这里存在着立法程序的民主主义原理和职业主义原理之间的张力,但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下,既要强调普通人民群众意见的表达,也要保障法律专业人才能够有序参与其中。其次,要结合自身民族特色,充分发挥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的作用,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意见征询工作过程中能够及时听到桂湘黔少数民族地区更多群众的诉求。然而在一些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实际运行过程当中,其职责分工尚不明确,从而导致权责不匹配,工作效率低下,由此引发的后果便是难以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呼声充分反映,立法意见采集功能有虚置之趋势[19]。最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机制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新产物,其价值能量不仅限于法律草案意见的征集。进一步拓宽区域协同机制的事项范围,将区域协同扩展到人大监督工作、区域民族交流融合等多个领域,是这一机制今后一段时间应当去完善的方向。

(三)联系点“触角”仍有延展空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人民民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广泛性便是人民民主的主要特征,它是一种具有高度包容性、开放性的民主。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这种民主的广泛性主要体现在代表反映人民呼声范围的广泛性。在每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来自全国各地的近3000名代表会提出人民群众向其反映的数千条意见建议。近些年来,全国各级人大为使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建立了22万多个站点,各级人大代表都定期在这些站点接待群众,听取人民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诉求能够有效反映[20]。7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从最初的4个增加到22个,覆盖21个省(区、市),带动各地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近5000个,联系点平台建设不断增加,其“触角”不断延伸。

三江县人大常委会自其被确立为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后,积极设立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选聘联络员和采集员90余名,不断扩大其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践行范围。但三江侗族自治县辖有15 个乡(镇),而其所设的信息采集点仅分布在本县7 个乡(镇),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本自治县各乡(镇)民意的全面反映,不利于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族品牌的打造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覆盖的实现。参与民主实践的主体范围受限,难以保障人民群众意愿的充分表达。

(一)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民主政治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是有序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坚实保障[21]。

为使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5年制定出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试行)》,后期又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指示精神下进行了修改完善;
在2019年和2020年,形成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重要指示精神的意见》《创建和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情况的报告》;
在2021年8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草案征求部门和地方意见工作的意见》,并对《关于加强立法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修订。但以上制度均属于规范性文件,难以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发展提供高效力位阶的制度保障。

为提升制度体系的效力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1 年3 月修改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2022年3月修改通过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均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理念层面转化为法律规范,2023年3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正通过的《立法法》,也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纳入了原则性规定。上述法律为全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立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遵循。除此之外,《立法法》的第七十条和《地方组织法》的第六十条也新增了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规定,使得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和运转正式步入了法治轨道。

然而当前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明确规定的法律内容仍然较少,并且也缺乏对其二者进行专门规定的法律。因此建议对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专门立法,用专项法律制度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理念、原则和要求固定下来。并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要求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及体现得充分程度,来提出立改废释纂建议。对于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关系紧密的民主政治立法,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原则和要求直接体现;而对于其他民主成分较少的法律,则无需将全过程人民民主明确列出,但其制定过程应当充分体现[22]。要推动加快构建以宪法为核心、民主政治立法为主干、其他部门法为支撑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全方位宽角度制度保障。

(二)处理好区域协同机制下的“三对关系”

第一,守正和创新的关系。在区域协同机制下,三江县基层立法联系点不仅应当将传统的诸如“讲款”“鼓楼议事”等体现其民族特色的意见征集模式继续传承下去,还应当在此基础上开拓出更加高效的意见征询形式。除此之外,为了使三省(区)六县群众的诉求表达尽可能地免受空间因素的限制,六县人大常委会应当不断完善立法意见征询技术手段,为辖区百姓打造线上“表达场所”。例如,广西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打造人大代表线上履职平台。代表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将走访和调研过程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上传到平台,便于后台管理人员及时处理,通过线上民意直通车的搭建,代表履职和群众呼声反映将更加高效。还可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渠道,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法规草案通过官方报纸或网站等重要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立法信息更加广泛、直接、高效地送达群众。

第二,自身发展和联动建设的关系。在区域协同机制下,三江侗族自治县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还要兼顾其他五县民意征集工作的开展,三江县基层立法联系点要推动桂湘黔三省(区)六县沟通协作进一步深化加强,不断拓宽呼声反映渠道,不断加大联系点“触角”的建设,加快形成覆盖范围更大的“网格化、扇形面”工作机制,确保立法草案意见建议征求工作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更具有代表性和说服力。为加强桂湘黔三省(区)六县联动建设,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应当继续保持传统,推动每年召开一次“湘黔桂三省坡联谊会”“亲情边界民族团结联谊会”“千人学堂”“侗乡讲坛”等教育培训和联谊活动,以此来加强省界接边地区睦邻友好、团结进步的民族关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少数民族地区协同发展。

第三,意见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扩大立法联络点、信息采集点、信息员、联络员的数量,进一步拓展联系点功能和辐射范围,延伸联系群众的广度深度,使更多人民群众立法意见建议的提出得到保障。立法反馈机制的建设与完善是提升立法意见质量的关键所在,也是立法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公众表达的意见在得到了立法机关的回应后,会使其参与热情更加高涨[23]。具体的反馈方式可以是:为群众参加立法意见征集座谈会发放误工费,对意见建议被采纳的个人给予按条数奖励;
以人大常委会名义发出“致谢函”进行反馈;
对意见被采纳的有关组织和个人颁发市人大常委会荣誉证书;
为立法专家参加征集意见座谈会发放劳务报酬,为群众参加座谈会发放误工费,对意见建议被采纳的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用的立法意见给予更高的奖励。

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成为新时代人大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标志性实践,成为彰显新时代中国民主话语的重要话题,在增强国家治理效能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和优势,彰显了新时代中国民主巨大制度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对于直击少数民族地区突出问题、助力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更加坚定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努力地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让国家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让人民民主之花开放得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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