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范文推荐)

幼儿园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第1、班主任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与幼儿家长联系询问缺勤原因并及时报告给安全主任。2、学校安全主任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幼儿园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第1篇

1、班主任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与幼儿家长联系询问缺勤原因并及时报告给安全主任。

2、学校安全主任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3、幼儿每天的晨午检必须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4、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班主任通过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并及时报告给安全主任,再由安全主任记录报告上级。

6、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长室,全体成员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收到家长反映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

幼儿园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第2篇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办法

1、学校实行教师签到制度。值日领导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周汇总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全体教师必须于8:00前准时到校。

下午:全体教师于预备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自己安排。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
(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自己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次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幼儿园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第3篇

良好的教师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对学生一种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准则,内容如下: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单位为"节"或者"天"。

2、请假制度实行部门负责制,学校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学校常委会有事请假需向校长请假批准,教职工有事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请假批准。

3、所有请假的领导、老师回校后都要向批准人销假,并报请政教处记录,每周公布请假情况。

4、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要提前请假,说明理由。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回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并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旷工。

5、教职工到校时间早晨7:45和下午13:15,7:45—8:00,13:15-13:30为迟到。上午离校时间11:45,下午离校时间为17:00。

6、上午8点和下午13:30以后到校的教职工,一要7::45点或13:15之前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
二到传达室签到,注明入校时间;
三入校后向部门负责人补假,将假条送传达室或政教处。

7、学校领导、班主任、政教处教师,每天早晨要在学生到校前先到。

8、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学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的批条方可出校门,否则视为旷工。

9、教职工应按时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会议,凡是不能按时到会者均为迟到,若不到会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当天已经请假没到校的除外,不重复计算。

10、每周一全校教师都要参加升旗仪式,凡是不能准时参加,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待定)

11、婚、丧假和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罚制度

1、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每月照顾1天病事假,一学期累计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奖金,请假计算单位为"节"或"天"。

2、迟到每次扣2元,请假每节扣元,请假时间不足一节课,按一节计,每天按8节计。

3、旷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考试、阅卷等)中请假者,按双倍扣罚。

5、请假、旷工扣费每月结清后,从当月效益奖中扣除,当月效益奖不足者,从下月效益奖中扣除,扣完为止。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职工出勤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

2、每个教职工每学期出勤基本分为10分。

3、迟到每次扣分。请假每天扣分,旷工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4、学期内请假4天以内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学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五、责任分工

1、学校门卫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离校、回校、迟到等记录。

2、政教处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的的统计和汇总。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教职工的批假、销假、统计等。

4、校长负责校委会的批假。

六、几项说明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

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管理人员以及门卫出难题。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4、旷工:

⑴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

⑵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

⑶无部门负责人批得教师外出条,擅自出校门。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每次扣2元钱,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⑵哺乳期的教师每天上、下午各只准一节课假,每节课扣2元,超出部门按请假处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不扣钱不扣分,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6、教师外出和校内的会议,教师护导、值班以及学校临时安排工作的情况记入教师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按照上面的规定实施。

7、本制度已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 。

幼儿园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第4篇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
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
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
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必须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
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
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领导签字批准;
长期病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提供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

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
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必须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集体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
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
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幼儿园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第5篇

为了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将联系情况报告学校,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三、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以便进行进一步排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表格填写。

四、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病因。

五、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来校的学生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病愈后要查验传染病复查医学诊断报告或进行观察后才能进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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